A、 A.转移监护权
B、 B.生活救助
C、 C.人身安全保护令
D、 D.教育救助
答案:C
解析:《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高检发〔2020〕9号)》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A、 A.转移监护权
B、 B.生活救助
C、 C.人身安全保护令
D、 D.教育救助
答案:C
解析:《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高检发〔2020〕9号)》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妇联、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发现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代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A. A.处理组员的离别情绪
B. B.形成小组规范,签订小组契约,方便小组开展互动;
C. C.协助组员巩固小组经验
D. D.做好小组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提交机构
解析:B选项是小组开始阶段的任务。
A. A. 一年
B. B. 二年
C. C. 三年
D. D. 五年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4〕24号)》40.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申请人确有悔改表现并且适宜担任监护人的,可以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原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终止。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得判决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一)性侵害、出卖未成年人的;(二)虐待、遗弃未成年人六个月以上、多次遗弃未成年人,并且造成重伤以上严重后果的;(三)因监护侵害行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A. A.12315
B. B.12320
C. C.12333
D. D.12355
解析:全国统一的青少年维权与心理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是12355
A. A.未成年人在被采取刑事措施后,依法应当取消学籍。
B. B.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案例,可以公开审理和报道。
C. C.对被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可以视情况分别关押。
D. D.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执行机关应该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解析:《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第五十三条 对被拘留、逮捕以及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应当与成年人分别进行。 对有上述情形且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相互配合,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
A. A.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B. B.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C. C.任何组织或个人
D. D.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组织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如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或控告。
A. A.传播淫秽的读物
B. B.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C. C.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D. D.逃课旷课
E. E.吸食.注射毒品
解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 (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 (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 (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 (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 (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A. A.留守儿童
B. B.困境儿童
C. C.散居孤儿
D. D.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解析:《儿童主任工作指南》2.困境儿童(1)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困难的儿童。(2)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困难的儿童。(3)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A. A.生存权
B. B.自主权
C. C.受教育权
D. D.隐私权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A. A.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出具报告
B. B.评估准备—评估实施—出具报告—动态评估
C. C.评估准备—评估前培训—评估实施—出具报告—档案管理
D. D.评估准备—评估前培训—评估实施—出具报告—动态评估—档案管理
解析:《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服务规范》6 评估流程与要求:6.1 评估准备;6.2 实施评估;6.3 出具报告;6.4 动态评估
A. A.一级
B. B.二级
C. C.三级
D. D.四级
解析:《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服务规范》5.2.2 监护风险具体分为四级:红色一级风险:监护完全缺失,风险严重,应立即介入;黄色二级风险:监护严重不足,影响儿童发展,宜定期介入;蓝色三级风险:监护存在不足,可定期介入;绿色四级风险:能正常监护,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