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B、 B.对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C、 C.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D、 D.未成年人意见不成熟,可以不听取
答案:D
解析:《未保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A、 A.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B、 B.对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予以保护
C、 C.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D、 D.未成年人意见不成熟,可以不听取
答案:D
解析:《未保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A. A.二级以上残疾儿童
B. B.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
C. C.三级肢体残疾儿童
D. D.三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残疾儿童
解析:《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
A. A.积极倾听
B. B.主动引导
C. C.问题聚焦
D. D.现实反映
解析:在具体开展亲职教育辅导服务时,“父母效能训练模式”有较好的理论参考。该模式教导家长如何能成为一位有效的“辅导者”,如何强化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如何运用接纳、尊重、同理、倾听等辅导技巧与子女做有效的沟通。 积极倾听:即训练父母的倾听能力,以便成为子女的心理辅导员。该技巧主要包括:能接纳子女、能从子女观点看问题、能尊重子女的自主性、能让子女承担自己问题的责任、提供子女探索自己问题的机会、关怀但不批判。
A. A.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B. B.图书馆
C. C.青少年宫
D. D.以上都应免费开放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图书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儿童之家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A. A.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
B. B.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
C. C.疑似遭受家庭暴力
D. D.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
解析:《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A. A. 由园子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B. B. 由这栋楼的所有住户承担侵权责任
C. C. 由园子的父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D. D. 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侵权责任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A. A.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B. B.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C. C.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D. D.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A. A.一级
B. B.二级
C. C.三级
D. D.四级
解析:《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服务规范》行为风险具体分为四级:红色一级风险:有严重行为问题,应立即介入;黄色二级风险:有明显行为问题,宜定期介入;蓝色三级风险:有轻微行为问题,可定期介入;绿色四级风险:无明显行为问题,保持关注。
A. A.核心家庭
B. B.主干家庭
C. C.联合家庭
D. D.重组家庭
解析:家庭类型 1、核心家庭: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类型。 2、主干家庭:父母与一对已婚的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类型。 3、联合家庭:父母与多对已婚子女共同居住的家庭类型。 4、单亲家庭:父母一方与未婚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如离婚、丧偶、未婚生育。 5、丁克家庭:夫妇双方都有收入而没有孩子的家庭类型。 6、除以上一些家庭类型之外,还有一些家庭类型 (1)鳏寡孤独形成的单身家庭; (2)失去独生子女形成的失独家庭; (3)子女外出上学或外出工作形成的空巢家庭等。
A. A.经济收入不稳定,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中等水平
B. B.家庭成员无犯罪记录,但有不良生活嗜好,邻里关系紧张
C. C.家庭成员患有传染病或者精神疾病
D. D.主要照料人的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照料儿童的能力.经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解析: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出现了家庭监护永久或者临时缺失的儿童,如不满18周岁的孤儿、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委托给其他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家庭寄养情况下寄养儿童的监护权不变,仍由委托机构承担;儿童户籍仍然在原来的福利机构。家庭寄养为儿童福利机构儿童提供了家庭环境,使其有机会感受家庭生活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