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个别化
B、 B.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
C、 C.瞄准服务目标
D、 D.考虑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特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选择介入行动的原则。选择介入行动的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二)个别化;(三)考虑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他们的特点;对于个人,介入行动应集中在协助其完成相关阶段的生命任务上;对于家庭或者群体,介入行动则要考虑与家庭和群体发展的特殊阶段相连的特殊任务。例如,年幼的留守儿童最需要的是生活照顾,满足他们营养和健康的需要,发展其与人相处的社会能力,以及接受学前教育等。如果将他们交给年老的祖父母照顾就可能满足不了他们成长的需要,这时建立一些农村幼儿园,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幼儿老师和社会工作者来为他们提供服务可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四)与服务对象相互依赖;(五)瞄准服务目标;(六)考虑经济效益。
A、 A.个别化
B、 B.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
C、 C.瞄准服务目标
D、 D.考虑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特点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选择介入行动的原则。选择介入行动的原则:(一)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二)个别化;(三)考虑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他们的特点;对于个人,介入行动应集中在协助其完成相关阶段的生命任务上;对于家庭或者群体,介入行动则要考虑与家庭和群体发展的特殊阶段相连的特殊任务。例如,年幼的留守儿童最需要的是生活照顾,满足他们营养和健康的需要,发展其与人相处的社会能力,以及接受学前教育等。如果将他们交给年老的祖父母照顾就可能满足不了他们成长的需要,这时建立一些农村幼儿园,由受过专业训练的幼儿老师和社会工作者来为他们提供服务可能是一个合适的选择。(四)与服务对象相互依赖;(五)瞄准服务目标;(六)考虑经济效益。
A. A.丧失父母的孤儿
B. B.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C. C.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D. D.家庭经济困难且残疾的儿童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A. A.儿童主任
B. B.成长护航小组
C. C.儿童福利机构
D. D.市区未保中心
解析:《村(居)儿童主任实务手册》:困境儿童”四色管理”工作流程图
A. A.男性未保社工小张和遭遇父亲性侵害的10岁女童赵梅单独面谈
B. B.女性未保社工小李在刚开始和遭遇父亲性侵害的8岁女童赵兰单独面谈时直接进入性侵害话题
C. C.派出所民警在对遭遇父亲性侵害的12岁女童赵菊询问时用词、语气不当,女性未保社工小江未及时提醒调整
D. D.男性未保社工小屈引导被母亲虐待的14岁的男童赵竹向派出所民警如实陈述被母亲虐待情况
解析:考察要点【受监护侵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引——接案与临时监护】
A. A.村民委员会
B. B.乡镇人民政府
C. C.居民委员会
D. D.街道办事处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未成年人委托照护情况,发现被委托人缺乏照护能力、怠于履行照护职责等情况,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帮助、督促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
A. A.月
B. B.季度
C. C.半年
D. D.年
解析:民政部儿童福利司关于印发《儿童主任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A. A.反思流动儿童服务的优缺点
B. B.厘清流动儿童的多元化发展需求
C. C.指导流动儿童改进学习方法
D. D.联系企业捐赠文具帮助流动儿童
解析:社会工作者的核心工作是向服务对象提供适当的服务,服务提供能力是其基本能力。服务提供能力包括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促进双方良好互动与合作的能力,具体提供服务的能力。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要表示关心、支持和保护,对服务对象的某些偏差行为进行干预和指导,要有步骤地推进服务,进而达到计划的目标。C项体现了小马具备干预能力。
A. A.家庭成员情况
B. B.监护情况
C. C.就学情况
D. D.思想情况
解析: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协助村(居)委会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街道)并定期予以更新。
A. A.不定期随访
B. B.定期随访
C. C.每天查访
D. D.每年查访
解析:《儿童主任工作指南》二.儿童主任工作职责:4.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申请救助。
A. A. 予以逮捕
B. B. 批评教育
C. C. 出具告诫书
D. D. 刑事拘留
解析:《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告诫书:(一)未能取得受害人谅解的;(二)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等实施家庭暴力的;(三)因实施家庭暴力曾被公安机关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四)受害人要求出具,公安机关认为必要的;(五)其他依法应当出具告诫书的情形。
A. A.教育
B. B.感化
C. C.挽救
D. D.以上全是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 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