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B、 B.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C、 C.教育与惩罚并重
D、 D.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A、 A.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B、 B.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C、 C.教育与惩罚并重
D、 D.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答案:C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A. A.提供儿童救助
B. B.促进儿童社会化
C. C.提供家庭支持
D. D.促进儿童身心健康
解析:根据题干走访了解本社区婴幼儿家庭的环境安全问题,还联络妇幼保健院的医生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母乳喂养.幼儿早教等科学知识讲座。
A. A.本周
B. B.当月
C. C.次月
D. D.本季度
解析:《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
A. A.危机
B. B.解组
C. C.重组
D. D.恢复
解析:危机是指一个人的正常生活受到意外危险事件的破坏而产生的身心混乱的状态。显然这样的状态不利于服务对象有效地面对和处理危机带来的挑战。
A. A.儿童主任
B. B.儿童督导员
C. C.儿童巡视员
D. D.儿童督察员
解析:《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民儿童[2019]7号)
A. A.6周岁
B. B.8周岁
C. C.10周岁
D. D.12周岁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A. A.保持沉默,不介入家庭事务;
B. B.立即向儿童家长报告;
C. C.自行处理问题,不涉及其他机构;
D. D.立即报告儿童督导员及公安,保障儿童的权益。
解析:儿童主任工作指南
A. A.委婉劝她退出小组
B. B.在小组中讨论小组规范
C. C.让她在组员面前检讨
D. D.和其他组员讨论她的行为
解析:社会工作基础知识
A. A.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B. B.一切由父母决定,孩子只需要言听计从
C. C.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D. D.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解析:《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七条
A. A.家庭走访
B. B.信息更新
C. C.强制报告
D. D.政策链接
E. E.家庭监护教育
解析:江苏省《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中关于儿童主任工作职责: (一)负责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日常工作,定期向村(居)委会和儿童督导员报告工作情况。 (二)负责组织开展信息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散居孤儿等服务对象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协助村(居)委会建立一人一档,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街道)并定期予以更新。 (三)配合村(居)委会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结对关爱保护机制,在村级层面构建“1+1+1”结对帮扶制度(即一个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一个儿童主任.一个远亲近邻.一个志愿者(专业社工)与其结对)。 (四)对符合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儿童及其家庭,告知具体内容及申请程序,并协助特殊困难儿童及家庭申请救助。 (五)负责指导监护人和受委托监护人签订委托监护确认书,加强对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督导和指导,督促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协助政府.学校和有关部门开展辍学学生劝返工作。 (六)负责定期随访监护情况较差.失学辍学.无户籍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指导和督促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加强与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沟通交流并提供家庭监护指导.精神关怀.返校复学.落实户籍等关爱服务。 (七)负责及时向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并协助为儿童本人及家庭提供有关支持。 (八)负责协助村(居)委会指导或管理村(居)委会儿童关爱服务场所,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关爱服务活动。ABCDE均符合题意
A. A.公安
B. B.民政
C. C.教育
D. D.以上都是
解析:《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