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一级风险:生存危机或严重生理风险,应立即介入;
B、 B.二级风险:较强生理风险,影响儿童成长,宜定期介入;
C、 C.三级风险:较轻生理风险,可定期介入;
D、 D.四级风险:无明显生理风险,保持关注。
答案:ABCD
解析:生理风险具体分为四级,即: ——红色一级风险:生存危机或严重生理风险,应立即介入; ——黄色二级风险:较强生理风险,影响儿童成长,宜定期介入; ——蓝色三级风险:较轻生理风险,可定期介入; ——绿色四级风险:无明显生理风险,保持关注。
A、 A.一级风险:生存危机或严重生理风险,应立即介入;
B、 B.二级风险:较强生理风险,影响儿童成长,宜定期介入;
C、 C.三级风险:较轻生理风险,可定期介入;
D、 D.四级风险:无明显生理风险,保持关注。
答案:ABCD
解析:生理风险具体分为四级,即: ——红色一级风险:生存危机或严重生理风险,应立即介入; ——黄色二级风险:较强生理风险,影响儿童成长,宜定期介入; ——蓝色三级风险:较轻生理风险,可定期介入; ——绿色四级风险:无明显生理风险,保持关注。
A. A.开展排查评估
B. B.履行强制报告
C. C.推动个案管理
D. D.指导社会参与
E. E.开展宣传培训
解析: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工作职责
A. A.孤儿
B. B.父母监护缺失儿童
C. C.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
D. D.流浪儿童
解析:《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
A. A.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B. B.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C. C.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D. D.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E. E.年满三十周岁
解析:《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的基本原则是: 1、被收养人主体适格原则。即送养人必须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 2、收养人主体适格原则。即收养人必须为年满三十周岁、具有扶养能力、无不利于子女抚养的犯罪记录的人员; 3、合法原则; 4、其他原则。
A. A.老钱应对未成年人开展家事调查
B. B.老钱的服务对象是涉罪未成年人
C. C.老钱应为未成年人提供社区矫正服务
D. D.老钱的服务对象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E. E.老钱的服务对象是涉及家事案件的未成年人
解析:民事案件处理中的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 民事案件处理中的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是指涉及年龄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包括离婚纠纷、同居关系纠纷、抚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监护权纠纷、探望权纠纷、亲子关系纠纷、继承纠纷等一、 二审案件中社会工作者对涉案未成年人、当事人或其家庭组员开展家事调查、庭前调解、心理疏导、回访观护、亲职教育、权益代表人、探望监督人等工作
A. A.监护风险红色一级
B. B.生理风险红色一级
C. C.生理风险黄色二级
D. D.行为风险绿色四级
E. E.综合风险黄色二级
解析:《困境儿童风险评估服务规范》
A. A.时间管理
B. B.权限管理
C. C.消费管理
D. D.卫生管理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四条 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
A. A.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
B. B.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C. C.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 D.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E. E.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公开审理和报道
解析:第一百一十三条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A. A.在社区张贴海报,发放宣传单。
B. B.在学校建设安全益智的儿童游乐场馆。
C. C.开通“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微信公众号。
D. D.为受虐儿童提供社区紧急医疗与庇护服务。
E. E.举办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金点子”征文比赛。
解析: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儿童社区建设倡导的方法包括网络媒体倡导、名人效应倡导、海报宣传倡导、讲座论坛倡导、儿童和家庭问题研究和政策研究倡导等常见倡导方法。
A. A.警告
B. B.劝诫
C. C.制止
D. D.公安机关
E. E.司法机关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A. A.实际居住地派出所
B. B.实际居住地民政
C. C.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 D.实际居住地妇联
E. E.所在学校、幼儿园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将委托照护情况书面告知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和实际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加强和未成年人所在学校、幼儿园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