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防经费
B、 消防培训
C、 消防安全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关于多产权或多使用单位建筑物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
解析如下:
A. 消防经费:虽然消防经费是保障消防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部分,但是题目中强调的是管理责任而非财务责任。
B. 消防培训:虽然消防培训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部分,但题目问的是关于建筑物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责任,并不是针对个人能力提升的部分。
C. 消防安全:这是正确的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当一个建筑物由两家或以上的单位管理或使用时,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且要指定责任人来统一管理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关键部位,确保消防安全。
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消防安全。
A、 消防经费
B、 消防培训
C、 消防安全
答案:C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关于多产权或多使用单位建筑物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
解析如下:
A. 消防经费:虽然消防经费是保障消防工作正常运行的重要部分,但是题目中强调的是管理责任而非财务责任。
B. 消防培训:虽然消防培训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一部分,但题目问的是关于建筑物管理和使用方面的责任,并不是针对个人能力提升的部分。
C. 消防安全:这是正确的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当一个建筑物由两家或以上的单位管理或使用时,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并且要指定责任人来统一管理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以及消防车通道等关键部位,确保消防安全。
因此,正确答案为C选项:消防安全。
A.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B. 抢救时可以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
C.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应当服从统一指挥
D. 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应当首先服从本部门负责人的指挥
解析:选项A:这是正确的表述。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选项B:这也是正确的。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可以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来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这是抢救工作的重要部分。
选项C:这同样是正确的。在事故抢救中,多个部门和单位可能参与,应当服从统一的指挥体系,确保救援有序、高效。
选项D:这是错误的表述。在事故抢救中,参与部门应当服从事故现场统一指挥,而不是仅服从本部门负责人的指挥。这样可以避免救援行动中的混乱和冲突,确保救援工作协调一致。
因此,正确答案是D,因为它违反了事故抢救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可能导致救援行动不协调,影响救援效率。
A. 利用双脚来改变方向
B. 货物提举时,使用腰部力量
C. 用手掌紧握货物,手臂要紧贴身体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正确的人力提举方法,目的是减少工作中的伤害风险。让我们来看一下每个选项的意思以及为什么B是不正确的做法:
A. 利用双脚来改变方向:这是正确的做法。在搬运重物时,应该通过移动双脚来调整方向,而不是扭转腰部,这样可以避免扭伤腰部的风险。
B. 货物提举时,使用腰部力量:这是错误的做法。提举重物时应该使用腿部力量而不是腰部力量。弯腰后用腿部的力量站起来,同时保持背部直立,这样可以减少对脊椎的压力,避免腰部受伤。
C. 用手掌紧握货物,手臂要紧贴身体:这也是正确的做法。用手掌紧握货物可以提供更好的抓握力,而手臂紧贴身体则可以帮助保持重心稳定,减少不必要的肌肉拉伤风险。
因此,正确答案是B,因为使用腰部力量提举重物容易导致腰背伤害,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弯曲膝盖,用腿力来提举货物。
A.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 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C.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D. 醉酒后在工作岗位导致伤亡的
解析: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下面是对各个选项的解析以及为什么选择这些答案:
A.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即虽然不是正式的工作时间内,但是与工作直接相关,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B. 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当员工因公外出时,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失踪,这种情况下也属于工伤范围。
C.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根据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范围内,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D. 醉酒后在工作岗位导致伤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因醉酒导致伤亡,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因为醉酒被认为是个人责任,而非工作原因。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ABC,因为这三个选项描述的情况都符合工伤的定义,而选项D描述的情况则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
A. 化学抵制
B. 窒息
C. 冷却
D. 喷射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灭火的基本方法。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
A. 化学抵制:这一选项实际上是指通过化学手段来抑制火势的蔓延。在灭火过程中,有些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中的干粉)能够与火焰中的自由基发生反应,从而中断燃烧的链式反应,达到灭火的目的。这种方法可以看作是“化学抵制”的一种形式,因此A选项是正确的。
B. 窒息:窒息是灭火的一种常用方法。通过减少或隔绝燃烧区域的氧气供应,可以使火焰因缺氧而熄灭。例如,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就是利用了二氧化碳的窒息作用来灭火的。因此,B选项也是正确的。
C. 冷却:冷却同样是灭火的重要方法之一。通过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可以使其低于燃点,从而熄灭火焰。水是最常见的冷却灭火剂,它可以通过吸收热量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因此,C选项也是正确的。
D. 喷射:这个选项并不构成一种独立的灭火方法。喷射只是灭火过程中可能采用的一种手段,即将灭火剂喷射到燃烧区域。但它本身并不描述灭火的基本原理或机制。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正确的选项是A、B、C,它们分别代表了灭火的三种基本方法:化学抵制、窒息和冷却。
A. 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
B. 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C. 从业人员依法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后,不能再向生产经营单位要求赔偿
D. 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地方人民政府执行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对生产安全事故中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
A选项:“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执行”。这一表述错误,因为根据相关法律,当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其负责人逃匿时,应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而非当地人民政府。
B选项:“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这一表述正确,它体现了法律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即使责任人因某种原因暂时无法足额赔偿,其赔偿义务仍然存在,应继续履行。
C选项:“从业人员依法获得了工伤保险赔偿后,不能再向生产经营单位要求赔偿”。这一表述错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从业人员在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后,仍有权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民事赔偿要求。
D选项:“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地方人民政府执行”。这一表述错误,因为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时,应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来执行,而非直接请求地方人民政府执行。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责任人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
A. 低压灯具
B. 高压灯具
C. 防爆型低压灯具
D. 防爆型高压灯具
解析:首先,我们来分析这个问题及其选项,以理解为何选择A选项是不正确的,并明确正确答案。
问题背景是关于在易燃易爆的有限空间内工作时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当空间经过清洗或置换后仍然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应采取的额外防护措施。
现在,我们逐一分析选项:
A. 低压灯具
低压灯具虽然相比高压灯具更安全,但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仅仅低压是不足以保证安全的,还需要灯具本身具有防爆特性。因此,A选项不是最佳选择。
B. 高压灯具
高压灯具在易燃易爆环境中是极其危险的,因为它可能产生电弧、火花等,从而引发爆炸。所以,B选项明显错误。
C. 防爆型低压灯具
防爆型低压灯具专为易燃易爆环境设计,能在这些环境中安全使用,不会产生火花或高温,从而降低爆炸风险。这完全符合题目中提到的在易燃易爆有限空间内工作的安全要求。
D. 防爆型高压灯具
尽管防爆型设计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爆炸风险,但高压灯具本身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仍然具有较高的危险性。与低压灯具相比,高压灯具更容易产生电弧或高温,从而增加爆炸的风险。因此,D选项不是最优选择。
综上所述,考虑到易燃易爆环境的特殊性和安全要求,应选用既能防爆又能保证低压的灯具,即防爆型低压灯具。因此,正确答案是C. 防爆型低压灯具。
注意:原答案中提到的A选项是不正确的,正确答案应为C。这可能是原答案的一个错误或误导。
A. 教考别离;
B. 教学别离;
C. 学用别离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安全技术培训的基本原则。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
A. 教考别离:这一原则指的是教学与考试相互独立,即培训机构负责教学,而考试则由独立的机构或部门负责,以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在安全技术培训中,这一原则尤为重要,因为它能确保学员真正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而不是仅仅通过应试技巧来通过考试。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学员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安全、有效地操作。
B. 教学别离:这个选项在常规的教育培训语境中并不常见,也不符合安全技术培训的基本原则。教学是一个连贯的过程,包括教师的讲授、学员的学习以及互动等环节,不可能实现“别离”。因此,这个选项显然是不合理的。
C. 学用别离:这个选项同样不符合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安全技术培训的目的是让学员掌握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应用的知识和技能,即“学以致用”。如果“学”与“用”相别离,那么培训就失去了其实际意义。因此,这个选项也是不正确的。
综上所述,安全技术培训应坚持的原则是“教考别离”,以确保培训的公正性、客观性和有效性。因此,正确答案是A。
A. 安上调节器及所有软喉
B. 除下调节器及所有软喉
C. 除下软喉
解析:在解析这道来自“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的题目时,我们首先要理解题目考察的是关于气樽(气瓶)搬运时的安全操作规程。气樽,尤其是压缩气体或液化气体的容器,在搬运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安全,以防止因不当操作而引发事故。
现在,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
A. 安上调节器及所有软喉:这个选项并不适合搬运过程中的安全要求。调节器和软喉通常用于气体的输出和调节,它们并不增加搬运过程中的稳定性或安全性。相反,安装了这些部件的气樽在搬运时可能因为重量分布不均或连接部位松动而增加事故风险。
B. 除下调节器及所有软喉:这个选项是正确的。在搬运气樽时,为了确保搬运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应该首先除下调节器和所有与气樽相连的软喉。这样可以避免在搬运过程中因软喉缠绕、拉扯或损坏而导致的气体泄漏或其他意外情况。
C. 除下软喉:虽然这个选项提到了除下软喉,但忽略了调节器也是需要除下的。仅仅除下软喉并不能完全消除搬运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因为调节器也可能在搬运过程中造成不便或损坏。
综上所述,选择B选项“除下调节器及所有软喉”是最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这个选项确保了气樽在搬运过程中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减少了因不当操作而引发事故的风险。
A.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B.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
C.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津、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D. 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我们来看一下每个选项的解析:
A.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这是符合规定的,因为执法人员必须表明身份,确保被检查单位能够确认其合法性和权威性。
B.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这也是符合规定的,保护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执法人员的责任之一。
C.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这也是正确的做法,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相应的处理是监督工作的核心部分。
D. 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这一项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因此,正确答案是 D,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信息通报。
A. 选择自己有需要的课程,参加培训
B. 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
C. 按自己的兴趣自由参加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每个选项,并确定哪个选项最符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原则。
A选项“选择自己有需要的课程,参加培训”:这个选项的问题在于它过于片面地强调了职工的个人需求,而忽视了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教育的必要性和全面性。安全生产教育往往涉及多个方面,不仅仅是职工个人“有需要”的课程,因此这个选项不够全面。
B选项“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这个选项明确指出了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必要性,并且强调了通过学习提高安全素质的重要性。这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高度一致,即确保所有职工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C选项“按自己的兴趣自由参加”:这个选项同样过于强调了职工的个人兴趣和自由,而忽视了安全生产教育的强制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教育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不能仅凭个人兴趣来决定是否参加。
综上所述,B选项“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最符合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原则和要求。它强调了职工参加培训的必要性,以及通过学习提高安全素质的重要性,是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