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答案:C
解析:选项解析: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种情况属于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为什么选择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守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因此,选项C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答案。选项A和B都不满足题目中的条件,故不选。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答案:C
解析:选项解析:
A.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这种情况属于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
B.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一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为什么选择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守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因此,选项C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正确答案。选项A和B都不满足题目中的条件,故不选。
A. 注意碎屑飞溅伤害眼睛
B. 禁止戴眼镜作业
C. 必须戴防护眼镜
解析:选项A:“注意碎屑飞溅伤害眼睛”通常会有一个标志显示一个碎片或者飞溅的物体以及一个眼睛的图案,并带有警告的符号,但不是人头图案。
选项B:“禁止戴眼镜作业”如果是这个意思,标志通常会是一个红色的圆圈中间画一个戴眼镜的人头,并且有一条红色的斜线穿过,表示禁止。
选项C:“必须戴防护眼镜”这个选项与题目描述的标志相符合。蓝色背景通常代表指示性标志,提醒需要采取的措施。白色人头戴着眼镜,表示此处作业需要保护视力,必须佩戴防护眼镜。
所以,正确答案是C,因为这个标志的含义是指示在特定区域为了安全需要采取的措施,即必须佩戴防护眼镜以保护眼睛。
A. 一次死亡1至2人
B. 重伤10至49人
C. 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亿元以下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事故调查组织层级规定的理解。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事故等级及其对应调查组织层级的规定。一般来说,事故等级越高,负责调查的组织层级也越高。
现在我们来分析各个选项:
A. 一次死亡1至2人:这种事故通常属于一般事故,根据规定,一般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或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因此,A选项不符合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条件。
B. 重伤10至49人:虽然这个选项涉及了较多的人员重伤,但单纯从重伤人数来看,并未直接达到必须由省级政府组织调查的标准。一般来说,重伤人数会结合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来综合判定事故等级。在没有具体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信息的情况下,不能断定这是省级政府组织调查的范围。但更重要的是,此选项并未直接符合《条例》中关于省级政府组织调查的具体规定。
C. 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下1亿元以下:这个选项直接对应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较大事故的定义。根据该条例,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C选项给出的直接经济损失范围(5000万元以下1亿元以下)超出了较大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上限(5000万元),但在实际应用中,当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或超过5000万元但未达到其他更高层级事故(如重大事故)的标准时,通常仍视为较大事故处理,且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然而,考虑到选项的表述和《条例》的通常理解,这里我们可以理解为C选项意在考察一个接近或达到较大事故经济损失上限的情况,且在实际操作中,若经济损失接近或达到某一事故等级的上限,有时可能需要更高层级的政府或部门介入调查或指导。但更关键的是,从选项中给出的直接经济损失范围来看,它确实涉及了可能需要省级政府关注或介入的较大经济损失情况,且《条例》并未明确规定直接经济损失必须严格对应某一具体数值才能由省级政府组织调查,而是根据事故的整体性质和严重程度来判定。因此,在三个选项中,C选项最符合可能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调查的情况。
综上所述,答案选C。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解释是基于对题目和《条例》的一种理解和推断,实际情况可能因具体案件和地方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A. 促进社会现代化建设
B. 促进经济发展
C. 促进社会进步
解析:选项解析:
A. 促进社会现代化建设 - 这个选项虽然与安全生产有一定的关联,但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直接制定的目的。安全生产法主要关注的是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而不是社会现代化建设的整体目标。
B. 促进经济发展 - 这个选项是正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实际上有助于保障生产的稳定进行,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之一,没有安全就没有可持续的发展。
C. 促进社会进步 - 这个选项虽然看起来与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有关联,但它过于宽泛。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目的是具体到安全生产领域,而促进社会进步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含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
为什么选择B: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条的规定,其目的包括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选项B“促进经济发展”是直接对应法律文本的正确答案。
A.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 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C.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D. 醉酒后在工作岗位导致伤亡的
解析:根据中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外,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下面是对各个选项的解析以及为什么选择这些答案:
A.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即虽然不是正式的工作时间内,但是与工作直接相关,因此可以认定为工伤。
B. 因工外出期间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当员工因公外出时,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失踪,这种情况下也属于工伤范围。
C.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根据规定,在合理的时间和路线范围内,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也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D. 醉酒后在工作岗位导致伤亡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员工因醉酒导致伤亡,则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因为醉酒被认为是个人责任,而非工作原因。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ABC,因为这三个选项描述的情况都符合工伤的定义,而选项D描述的情况则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
A.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
B.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
C.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或焊工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电工是专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维护和修理的专业人员,具备处理电焊机电源接线和修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B.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焊工:焊工虽然懂得电焊机的操作,但他们的专业领域主要是焊接作业,不一定具备处理电源接线和修理的技能。
C. 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或焊工:这个选项看似全面,但实际上焊工并不一定具备电源接线和修理的专业技能。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答案是A,因为电焊机的电源接线和修理工作涉及到电气安全,这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工来完成。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能够确保电焊机电源接线和修理的安全和质量。因此,正确答案是A。
A. 合作协议
B. 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C. 纠纷解决协议
D. 安全责任协议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协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当两个或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且这些活动可能会危及到彼此的生产安全时,各单位之间应当签订一种特定的协议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措施,以确保生产安全。
选项分析如下:
A选项“合作协议”通常指的是在业务上互相协作和支持的协议,并不专门针对安全生产。
B选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正确的选择,这种协议专门用于规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的不同生产经营单位之间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确保双方或多方在共同作业时能够保障生产安全。
C选项“纠纷解决协议”是指在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如何处理的协议,并不是专门用来管理安全生产的。
D选项“安全责任协议”虽然听起来与安全生产有关,但它通常指的是内部的责任划分,并非特指多个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
因此,正确答案为B选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A. 同时设计
B. 同时施工
C.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D. 同时检修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安全生产法》中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相关规定。
解析各个选项:
A. 同时设计:这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安全设施的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的设计同时进行,确保安全设施从项目初期就被纳入考虑范围,符合“三同时”原则的第一项要求。
B. 同时施工:这意味着在主体工程开始施工的同时,相关的安全设施也必须同步施工,以确保安全设施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为生产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这也是“三同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C.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这是指当主体工程完工并准备投入生产时,相关的安全设施也必须同步投入使用,以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这是“三同时”原则的最后一项要求。
D. 同时检修:这个选项并不在《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三同时”原则之内。“三同时”原则强调的是设计、施工、投入生产和使用这三个阶段的同时性,而不包括检修阶段。检修通常是在设备或设施已经投入使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的活动,与“三同时”原则不直接相关。
综上所述,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选项A、B、C正确,而选项D“同时检修”不符合“三同时”原则的要求,因此不正确。
答案:ABC。
A. 增加工作场所的透明度、减少工伤意外
B. 减少雇员视力的劳损
C. 减少雇员患上夜盲症
解析:这是一道选择题,旨在分析良好照明对机构可能带来的好处,并从给定选项中选择出不是这种好处的选项。
首先,我们来审视每个选项:
A. 增加工作场所的透明度、减少工伤意外:
这个选项是正确的。良好的照明可以提高工作场所的可见度,使工作人员能够更清晰地看到工作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如湿滑的地面、突出的障碍物等,从而减少工伤意外的发生。
B. 减少雇员视力的劳损:
这个选项也是正确的。在光线不足的环境下工作,雇员需要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以看清细节,这容易导致眼睛疲劳和视力劳损。良好的照明可以减轻这种负担,保护雇员的视力。
C. 减少雇员患上夜盲症:
这个选项是不正确的。夜盲症主要是由于维生素A缺乏或其他眼部疾病导致的,与照明条件无直接关联。良好的照明虽然可以改善工作环境,但并不能预防或治疗夜盲症。
接下来,分析为什么选择C选项:
A和B选项都直接关联到工作场所的照明条件改善所带来的实际好处,即提高透明度和减少视力劳损。
C选项提出的“减少雇员患上夜盲症”则是一个与照明条件不直接相关的健康问题,夜盲症的原因更多与营养摄入和眼部健康状况有关,而非单纯由照明条件决定。
综上所述,C选项“减少雇员患上夜盲症”不是良好照明对机构可带来的好处,因此是正确答案。
A. 纯铜
B. 不锈钢
C. 含铜量少于70%的铜合金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关于乙炔安全处理的知识。乙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在工业生产和实验室中广泛应用。与乙炔接触的器具材料选择非常重要,因为不当的材料可能会与乙炔发生反应,导致危险情况的发生。
选项分析:
A. 纯铜:纯铜与乙炔接触时可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生成极其敏感且容易爆炸的铜乙炔化合物,因此纯铜不适合用于制造与乙炔接触的器具。
B. 不锈钢:不锈钢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和稳定性,通常不会与乙炔发生危险反应,是较为安全的选择。
C. 含铜量少于70%的铜合金:当铜含量低于一定比例(如70%),形成的合金通常不再与乙炔产生同样剧烈的反应,所以这类铜合金相对安全。
正确答案是A,因为纯铜会与乙炔反应生成易爆物质,存在安全隐患,所以不能使用纯铜来制造与乙炔接触的器具。
A. 基层组织
B. 基本制度
C. 基础培训
D. 基层建设
解析:企业安全生产“三基”是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三个基本方面,下面是对各个选项的解析:
A. 基层组织:指的是企业中最基本的管理单元,包括班组、车间等。这些基层组织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直接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和执行,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
B. 基本制度:指的是企业为了实现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如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等。这些制度是规范员工行为、防范事故发生的保障。
C. 基础培训:强调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
D. 基层建设:虽然与安全生产密切相关,但不是“三基”内容之一。它通常指的是基层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包括硬件设施、管理机制等,与“基层组织”有所重叠。
选择答案ABC的原因是这三个选项构成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框架,涵盖了组织结构、制度建设和人员培训三个方面,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而D选项虽然也与安全生产相关,但不属于“三基”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