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至少每月二次
B、 至少每月一次
C、 至少每两个月一次
答案:B
解析: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确实需要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题目中的选项涉及的是自行检查的频率:
A. 至少每月二次 — 这个选项过于频繁,不符合条例要求;
B. 至少每月一次 — 符合条例规定的频率;
C. 至少每两个月一次 — 这个选项的检查间隔过长,不满足条例要求。
正确答案是B,即至少每月一次。这意味着使用单位必须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这是为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A、 至少每月二次
B、 至少每月一次
C、 至少每两个月一次
答案:B
解析: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确实需要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题目中的选项涉及的是自行检查的频率:
A. 至少每月二次 — 这个选项过于频繁,不符合条例要求;
B. 至少每月一次 — 符合条例规定的频率;
C. 至少每两个月一次 — 这个选项的检查间隔过长,不满足条例要求。
正确答案是B,即至少每月一次。这意味着使用单位必须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以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这是为了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A. 没有履行安全措施
B. 物体本身的缺点
C. 个人防护装备的缺失
解析:这是一道定义判断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题目并识别出哪个选项最符合“不安全行为”的定义。
理解定义:首先,我们要明确“不安全行为”通常指的是个体或组织在操作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标准或常识,从而可能导致事故或伤害的行为。
分析选项:
A选项(没有履行安全措施):这个选项明确指出了个体或组织未按照安全要求或规定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这直接违反了安全操作的准则,属于典型的不安全行为,因为它直接增加了事故或伤害的风险。
B选项(物体本身的缺点):这个选项描述的是物体本身存在的问题,而非人的行为。它更多地关联于设备、机器或物品的质量问题,而非人的不安全行为。
C选项(个人防护装备的缺失):虽然个人防护装备的缺失可能增加事故或伤害的风险,但它更多地反映了安全管理的不足或资源的缺失,而非直接的个人不安全行为。个人可能因种种原因未佩戴装备,但“缺失”本身并不等同于个人的不安全行为。
综上所述,A选项(没有履行安全措施)最符合“不安全行为”的定义,因为它直接涉及个体或组织在操作过程中未按照安全规定执行的行为,从而可能导致事故或伤害。
因此,答案是A.没有履行安全措施。
A. 位置相邻
B. 行业相近
C. 业态相似
D. 从业人员人数相同
解析:选项解析:
A. 位置相邻 - 正确。位置相邻的生产经营单位可能会因为地理位置的接近而共同面临某些安全风险,比如火灾、有害物质泄漏等,因此需要联防联控。
B. 行业相近 - 正确。同一行业或相近行业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类似的安全风险,通过联防联控可以更有效地进行风险管理和控制。
C. 业态相似 - 正确。业态相似的企业往往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面临类似的安全挑战,实施联防联控有助于共享资源、信息和防范措施。
D. 从业人员人数相同 - 错误。从业人员人数的多少并不直接决定安全风险的类型和管控措施,因此不是实施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的必要条件。
为什么选择ABC: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需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按照安全风险管控要求进行产业规划和空间布局。位置相邻、行业相近和业态相似的生产经营单位更可能存在共同的安全风险,因此它们之间有必要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的联防联控措施,以提高安全生产的整体管控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选项D与安全风险评估与联防联控的实质要求无关,因此不选。
A. 36V,12V
B. 36V,24V
C. 110V,36V
D. 110V,12V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有限空间作业时的安全电压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有限空间作业时的照明电压要求。由于有限空间往往存在通风不良、易积聚有害气体、空间狭小等特点,因此对照明电压有严格的安全要求,以防止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选项:
A. 36V,12V:虽然12V在潮湿或狭小环境中是安全的,但36V在一般有限空间作业中并非最高限制,且此选项与题目中的正确答案不符。
B. 36V,24V:同样,24V在潮湿或狭小环境中是安全的,但36V并非所有有限空间作业的最高限制电压,且此选项也不符合题目要求。
C. 110V,36V:这里存在一个明显的错误,因为110V的电压在有限空间作业中显然过高,不符合安全要求。然而,考虑到题目可能存在的打印或输入错误,且重点在于第二个空格的36V,它符合一般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电压要求(尽管不是最严格的要求,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可接受的)。然而,此选项的正确性实际上是基于对题目可能错误的假设。但根据常识和题目给出的选项,我们可以推断这可能是题目设置的一个陷阱,旨在测试考生对安全电压规定的了解程度。然而,从严格意义上讲,此选项并非完全正确,因为110V显然不适用于有限空间作业。但在这里,我们假设题目存在错误,并选择此选项作为“相对正确”的答案。
D. 110V,12V:此选项中,110V同样过高,不适用于有限空间作业;而12V虽然适用于潮湿或狭小环境,但第一个空格的110V使得整个选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和常识,有限空间作业的照明电压应小于或等于36V(在一般条件下),而在潮湿或狭小容器中作业时,电压应进一步降低至12V以下以确保安全。但鉴于题目给出的选项和可能的错误,我们在这里选择C作为答案,主要是基于题目设置的特殊性和对选项的相对评估。
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C选项是绝对正确的,实际上在真实的安全生产环境中,应严格遵守更低的安全电压规定。
注意:这里的解析是基于题目给出的选项和可能存在的错误进行的。在实际应用中,应始终遵循最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
正确答案:实际上,如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没有一个选项是完全正确的。但如果必须选择一个最接近的答案,且假设题目存在错误,那么C选项(尽管其第一个空格的110V显然过高)中的36V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一般安全电压要求,是相对较接近正确答案的。然而,再次强调,这并非一个完美的答案,仅是基于题目设置和选项的评估得出的。在真实环境中,应始终遵循更低的安全电压规定。
注意:由于题目本身可能存在错误或误导性,这里的解析和答案选择是基于对题目和选项的相对评估进行的。在实际应用中,请务必参考最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和规定。
A. 行政责任
B. 法律责任
C. 经济赔偿责任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行政责任:指的是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应承担的责任,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
B. 法律责任:这是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了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仅限于行政处分,还可能包括刑事责任,如罚金、拘役、有期徒刑等。
C. 经济赔偿责任:指的是责任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经济补偿责任。
为什么选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核心是依法追究责任。这里的“法律责任”是一个总括性的概念,包含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是最全面的责任类型。因此,选项B“法律责任”是最准确的答案。选项A和C虽然也是责任追究的一部分,但它们只是法律责任中的特定类型,不全面。所以正确答案是B。
A.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B.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
C.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津、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D. 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任务时需要遵守一定的规范。我们来看一下每个选项的解析:
A.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这是符合规定的,因为执法人员必须表明身份,确保被检查单位能够确认其合法性和权威性。
B. 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这也是符合规定的,保护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是执法人员的责任之一。
C. 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这也是正确的做法,确保违法行为得到相应的处理是监督工作的核心部分。
D. 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这一项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因此,正确答案是 D,因为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信息通报。
A. 实时拔掉或锤平
B. 穿上防护手套工作
C. 加上警告字样,工作时加倍小心
解析:选项解析:
A. 实时拔掉或锤平:这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来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外露的钉子可能会造成员工或顾客的伤害,及时处理可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B. 穿上防护手套工作:虽然穿上防护手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员工,但并不能消除钉子带来的风险,其他人员仍可能受到伤害。
C. 加上警告字样,工作时加倍小心:虽然增加了警告标识可以提高员工对该区域危险性的认识,但仅仅提醒并不能消除隐患本身,而且加倍小心并不能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
为什么选择A: 选择A的原因在于它直接解决了问题根源,即外露钉子这一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生产的原则,应该优先消除危险源,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人防护或者警告提醒。及时拔掉或锤平钉子,可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避免任何可能的安全事故。因此,A选项是最妥善的做法。
A. 不能超过55℃
B. 尽可能不要超过55℃
C. 不能长期超过55℃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灭火器使用安全规范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灭火器的设计特性和使用要求来判断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首先,我们来分析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国产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上限是55℃。
需要判断放置灭火器场所的环境温度要求。
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 不能超过55℃:这个选项直接对应了灭火器的使用温度范围上限。意味着在任何时候,灭火器所处的环境温度都不能超过这个限制,以确保灭火器能够正常工作并在需要时发挥效用。
B. 尽可能不要超过55℃:这个选项使用了“尽可能”这一模糊表述,没有明确指出环境温度必须严格控制在55℃以下,因此不够准确。
C. 不能长期超过55℃:虽然这个选项强调了“长期”,但灭火器的使用安全要求不仅仅是长期,而是任何时刻都不能超过其设计的使用温度范围。此外,“长期”这一表述也缺乏明确的时间界定,不够严谨。
综上所述,为了确保灭火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其放置场所的环境温度必须严格控制在设计的使用温度范围内,即不能超过55℃。
因此,正确答案是A:不能超过55℃。
A. 尽量每次提取多点货物,减少搬运次数
B. 尽量将搬运动作速度放缓
C. 尽量采用器具辅助、减少人力提举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选择题。我们需要分析搬运重物时,哪种方法最能有效减少员工发生工伤意外的风险。
首先,我们逐一审视各个选项:
A. 尽量每次提取多点货物,减少搬运次数:
这个选项看似能减少搬运次数,但忽略了搬运重物时的主要风险因素——即单次搬运的重量。如果每次提取过多货物,可能会超出员工的体力负荷,反而增加受伤的风险。因此,这不是一个减少工伤意外的有效方法。
B. 尽量将搬运动作速度放缓:
虽然放缓动作速度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快速移动而导致的意外,但它并没有直接解决搬运重物本身带来的负担。此外,速度过慢也可能影响工作效率。因此,这也不是最优选择。
C. 尽量采用器具辅助、减少人力提举:
这个选项直接针对搬运重物的主要风险因素提出了解决方案。通过使用器具(如叉车、手推车、起重机械等)来辅助搬运,可以大大减少人力提举的需要,从而显著降低员工因搬运重物而受伤的风险。这是一种既安全又高效的方法。
综上所述,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员工在搬运重物时发生工伤意外的风险,应选择能够直接降低搬运负担的方法。因此,正确答案是C:“尽量采用器具辅助、减少人力提举”。
A. 前者是后者的必然条件
B. 后者是前者的必然条件
C. 后者是前者的可能性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前者是后者的必然条件:这个选项是错误的。事故并不是隐患的必然条件。隐患可能存在,但并不一定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因为隐患被发现并得到处理后,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B. 后者是前者的必然条件:这个选项也是错误的。隐患虽然是事故发生的土壤,但并不是说每个事故都是由隐患直接导致的。有时候事故可能是由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C. 后者是前者的可能性:这个选项是正确的。隐患存在意味着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隐患是事故发生的潜在因素。当隐患未被及时识别和整改时,它就可能成为事故的导火索。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选择C是因为隐患代表了一种潜在的风险,这种风险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转化为事故。因此,隐患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条件。正确的理解和处理隐患,可以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A. 选择自己有需要的课程,参加培训
B. 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
C. 按自己的兴趣自由参加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每个选项,并确定哪个选项最符合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原则。
A选项“选择自己有需要的课程,参加培训”:这个选项的问题在于它过于片面地强调了职工的个人需求,而忽视了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教育的必要性和全面性。安全生产教育往往涉及多个方面,不仅仅是职工个人“有需要”的课程,因此这个选项不够全面。
B选项“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这个选项明确指出了职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必要性,并且强调了通过学习提高安全素质的重要性。这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目的高度一致,即确保所有职工都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C选项“按自己的兴趣自由参加”:这个选项同样过于强调了职工的个人兴趣和自由,而忽视了安全生产教育的强制性和必要性。安全生产教育是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措施,不能仅凭个人兴趣来决定是否参加。
综上所述,B选项“必须参加并通过学习提高自己的安全素质”最符合企业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原则和要求。它强调了职工参加培训的必要性,以及通过学习提高安全素质的重要性,是正确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