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侦查阶段辩护人并不能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本题选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的流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侦查阶段辩护人并不能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本题选错误。
A. 郭某可以请其妻子代为委托辩护律师
B. 郭某没有委托辩护律师,如果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辩护律师
C. 郭某仅向办案部门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请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请其提出具体对象
D. 郭某可以委托2名辩护律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委托辩护.(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此B项正确;(3)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A. 构成绑架罪、故意伤害罪与强制猥亵罪,实行数罪并罚
B. 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罪,实行数罪并罚
C. 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罪,实行数罪并罚
D. 构成拐卖妇女罪、强制猥亵罪,实行数罪并罚,但由于尚未出卖,对拐卖妇女罪应适用未遂犯的规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绑架罪、强制猥亵罪、拐卖妇女罪的既遂及数罪并罚的运用。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构成绑架罪;根据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罪;故甲绑架女大学生乙,并多次对其实施强制猥亵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因没有勒索财物为目的,故不构成绑架罪,故此A项错误;甲构成强制猥亵罪;甲以出卖为目的欲将乙卖往外地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致逃跑时摔倒致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七项的规定:(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故甲的行为不单独定故意伤害罪;拐卖妇女罪的既遂条件为有效控制妇女人身自由为标准,不是以出卖为标准,故甲构成拐卖妇女罪的既遂。综上,本题选ABD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选CD
A. -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 -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C. -牧区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 -牧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关于枪支的配备和配置。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十条规定,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申请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或者特许猎捕证和单位营业执照,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猎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其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狩猎证和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牧民申请配置猎枪的,应当凭个人身份证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本题选A
A. 侮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 侵犯隐私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侮辱、诽谤、侵犯隐私和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侮辱是指以暴力、辱骂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将乙的号码进行散布,并未对其人格进行贬低,因此其行为不构成侮辱的行为;由于甲散布他人隐私,其行为构成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侵犯隐私是指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受法律保护,不愿被公众知悉的个人生活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散布乙的个人隐私,构成侵犯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发送信息干扰正常生活是指多次通过信件、电话、计算机信息网络等途径传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的主观并非是为了干扰乙的正常生活,也未多次发送信息,而是将乙的从个人隐私信息散布于众,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散布乙手机号并非出于破坏乙名誉的目的,不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立于对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的系统总结,是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开始后才遵循的指导思想,而不是从新中国成立时就遵循。故此A项表述错误,本题选A。
A. -县公安局
B. -市公安局
C. -县公安局与市公安局
D. -公安派出所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维持案件行政诉讼的被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根据题干,本案经市公安局复议维持,行政诉讼被告是县公安局与市公安局。综上,本题选C 。
A. -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B. -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C.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时限内提交
D. -中止复议审理,并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未提交答复的后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此A项做法正确。
A. 公安机关应当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B. 换届审查应由监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
C. 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村民报告的有关有组织犯罪的线索
D. 公安机关发现候选人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
解析:解析:根据《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二条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发现因实施有组织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发现有组织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故B正确。
A. 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 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辨认笔录合法性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条“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显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故此ABD项错误;《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五)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