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遗弃罪
B、 .拐骗儿童罪
C、 .诈骗罪
D、 .拐卖儿童罪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拐卖儿童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分。(1)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弃婴系甲路边拾得,不符合《婚姻法》对扶养义务的规定,甲不具有扶养义务,因此甲不构成遗弃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构成拐骗儿童罪,该罪要求主观上以自己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蒙骗、利诱,也包括将儿童偷走、抢走的手段。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 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根据2010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法发[2010]7号)第15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遗弃罪
B、 .拐骗儿童罪
C、 .诈骗罪
D、 .拐卖儿童罪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拐卖儿童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分。(1)根据《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弃婴系甲路边拾得,不符合《婚姻法》对扶养义务的规定,甲不具有扶养义务,因此甲不构成遗弃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262条规定,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构成拐骗儿童罪,该罪要求主观上以自己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蒙骗、利诱,也包括将儿童偷走、抢走的手段。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 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根据2010年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法发[2010]7号)第15点规定,以出卖为目的强抢儿童,或者捡拾儿童后予以出卖,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行为的区分问题。根据治管法第23条第2项、第2款及其释义,扰乱政府机关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公共秩序,不听劝阻的,系扰乱公共秩序,属情节较重。本题张某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并不是国家对游行、集会、示威的管理制度。综上,本题错误。
A. 若乙无诉讼行为能力,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B. 乙可以委托其朋友李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C. 乙所在的社区可以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
D. 若乙无诉讼行为能力,乙的法定代理人又互相推诿代理责任,人民法院待确定法定代理人后方能审理本案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故A选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乙的朋友不属于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故B选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故C选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故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A. 甲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倾倒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
B. 乙排放的污染物中,汞的含量超过国家排放标准1倍以上
C. 丙非法排放危险废物3吨
D. 丁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处置放射性废物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污染环境罪的构罪标准。(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A选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而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D选项自然保护区外围而非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故此A、D项错误;(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铅、汞、镉、铬、砷、铊、锑的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B选项1倍以上而非3倍以上,故此B项错误;(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之规定,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C选项排放危险废物三吨,故此C项正确。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五)其他恐怖活动。综上,本题选错误。
A. 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B. 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 乙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D. 甲与乙属于犯罪未遂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察刑法理论的运用。本题中,甲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诈骗行为,甲成立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已卖出后已经获款6000元,侵犯财产型犯罪以取得财产为既遂标准,诈骗犯罪已经既遂。乙没有认识到其贩卖的“K粉”系头痛粉,因此,其主观上没有诈骗罪的故意,不成立诈骗罪。另外根据传统刑法理论认为,乙具有贩卖毒品的故意,只是客观上不存在毒品,其行为成立贩卖毒品罪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未遂。甲乙两人没有共同贩卖毒品的故意,因此不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综上,本题选BC。
A. 甲殴打黄某后逃跑,黄某报案后,公安派出所以无证据为由未受理,同年黄某到县局上访,公安派出所才把甲抓获
B. 乙于1月2日盗窃一辆自行车,失主未报案,同年5月份又盗窃一部手机,于同年8月12日被查获
C. 丙盗窃邻居家山地车,公安派出所接到邻居报案后一直到次年9月才破案抓获丙
D. 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抢夺行为
解析: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根据《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4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其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或者持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被侵害人在违法行为追究时效内向公安机关控告,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而不受理的,不受本条第一款追究时效的限制。A选项,黄某在被甲殴打后随即报案,但公安机关以无证据未受理,不受追究时效的限制,故A未过追究时效;B选项中乙行为终了之日为5月,8月被抓获,未过追究时效;C选项中被害人被盗窃后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不受追究时效限制;D选项中,丁的违法行为于10月发生,次年9月被发现,期间未向公安机关报案,已超过6个月,故过追究时效。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虚假申请行政许可的法律责任。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本题中朱某申请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不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故朱某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的说法错误。
A. 张某因赔偿数额过高可申请行政复议
B. 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张某
C. 王某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确认调解协议无效
D. 如张某不履行协议,公安派出所应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治安调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此B项说法正确,其余说法错误。
A. 构成窝藏罪
B. 构成受贿罪
C. 构成洗钱罪
D. 不构成犯罪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是考察怎样对窝藏罪、洗钱罪进行区分及怎样认定共同犯罪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该案嫌疑人乙针对的对象是犯罪主体的犯罪所得(既甲受贿所得的名人字画),同时其没有为甲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故乙不构成窝藏罪。所以A不对。(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嫌疑人乙对甲受贿的行为并没有事先通谋,故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所以B不对。(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09年11月11日起施行)第三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或者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帐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罪名解析1、本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七类:(1)毒品犯罪;(2)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3)恐怖活动犯罪;(4)走私犯罪;(5)贪污贿赂犯罪;(6)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7)金融诈骗犯罪。2、洗钱罪(第191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包庇毒品犯罪分子最以及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应当以上游犯罪事实成立为认定前提。上游犯罪尚未依法裁判,但查证属实的,不影响犯罪审批。上游犯罪事实可以确认,因行为人死亡等原因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依法以其他罪名定罪处罚的,不影响犯罪认定。3、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掩饰、隐瞒,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第312条),同时又构成洗钱罪(第191条)或者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嫌疑人乙属于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同时,洗钱罪的处罚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要重,故本案应定为洗钱罪。所以C是对的。
A. -国家主席
B. -政协主席
C.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全国人民代表权利内容。根据《宪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