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单位行贿罪
B、 私分国有资产罪
C、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 挪用公款罪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构成单位犯罪相关罪名。(1)A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B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C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综上,本题选ABC
A、 对单位行贿罪
B、 私分国有资产罪
C、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 挪用公款罪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构成单位犯罪相关罪名。(1)A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对单位行贿罪规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B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C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综上,本题选ABC
A. 赵某将自己的公务配枪借给具有公务配枪资格的李某
B. 牧区牧民李某将自己配置的猎枪借给陈某打猎,陈某不慎将枪支遗失
C. 赵某将自己的公务配枪借给李某致使李某使用时枪支走火,造成陈某轻伤
D. 射击运动员钱某将自己配置的运动步枪借给无业人员孙某打靶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出借枪支罪。(1)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李某有公务配枪资格,故此A项不选;(2)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故此B项当选;(3)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故此C项当选;(4)根据《刑法》第128条规定,射击运动员钱某不属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认定问题。根据《治管法》第70条之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进行赌博提供便利条件,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本案高某并不知道甲、乙、丙、丁在其茶馆打麻将赌博,虽然未赌博提供了场所和工具,但未以营利为目的,故不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综上,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根据第七十五条规定: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等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可以决定对该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故对境外机构、组织、个人采取冻结财产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的主体条件是“国务院公安部门和有关部门”,该题中称“省级公安机关”错误。故该题表述错误。
A. 责令停业整顿
B. 吊销许可证
C. 对洗浴场所处罚款1万元
D. 对洗浴场所负责人王某处罚款1000元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1)A项停业整顿不符合要求,故此A项不选;(2)B项吊销许可证符合要求,故此B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3)C项中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应当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此C项正确;(4)D项中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不符合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条件,故此D项不选综上,本题选BC
A. 假酒、制假原料和工具
B. 询问笔录
C. 勘验、检查笔录
D. 检验报告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机关证据使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接受或者依法调取的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检查笔录等证据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A项属于物证、C项是勘验检查笔录、D项是检验报告均可以作为刑事案件证据,B项不属于可以直接用作刑事证据的范围,应当重新核实,故此B项错误,ACD正确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本题中张某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揭发其他卖淫人员的违法事实,张某揭发的事实要查证属实后才可以认定为有立功表现的,应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故此光是予不予处罚错误,应当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综上,本题错误。
A. 放火罪
B. 重大责任事故罪
C. 玩忽职守罪
D. 失火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放火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失火罪的区别。(1)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一的规定,放火罪的客观行为是指故意使对象物燃烧、引起火灾(火灾是指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的行为。放火的方法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方式;放火行为必须危害公共安全,否则成立其他犯罪。甲因对扣发工资不满,主观上故意不予维修,造成火灾,发生严重损失,构成放火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甲系故意不予维修,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行为,因此不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渎职罪是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甲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一般发生在日常生活中,如因抽烟、点火不慎引起火灾等,成立失火罪。甲系在车间中故意不维修,造成的火灾,因此不属于失火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黄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B. 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C. 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D. 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罪的既遂、未遂、中止形态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案中黄某已经取得(控制)了手机,即已经事实上占有了该手机,而被害人丧失了对该手机的控制,即便黄某尚未离开手机店,也应认定盗窃行为已经得逞,属于既遂。故此A项错误;(2)盗窃罪侵犯的法益是财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如占有权等。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盗窃罪既遂、未遂的判断标准采用控制说(失控说)。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经得逞,属于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故此C项错误;(4)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既遂以后,返还被盗财物的行为都不成立犯罪中止,因此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
A. 扣押时应当通知肖某到场
B. 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肖某和该工商分局分别保存
C. 对扣押物品发生的合理保管费用,由肖某承担
D. 该工商分局应当妥善保管扣押的物品
解析:解析:AB项:《行政强制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通知当事人到场。CD项:《行政强制法》第26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可知,对扣押物品的保管费用应当由工商分局承担。
A. 未经登记,以凯德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B. 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被撤销登记后仍以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
C. 凯德基金会备案的临时活动期限届满后继续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D. 凯德基金会未登记代表机构,资助中国境内的“天使基金”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哪些非法活动,情节严重对直接责任人员应予以行政拘留。(1)根据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下拘留:(一)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二)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或者注销登记后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三)境外非政府组织临时活动期限届满或者临时活动被取缔后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四)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委托、资助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2)A项中未经登记,以凯德基金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故此A项正确;(3)B项中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被撤销登记后仍以凯德基金会代表机构的名义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故此B项正确;(4)C项中凯德基金会备案的临时活动期限届满后继续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故此C项正确;(5)D项中凯德基金会未登记代表机构,资助中国境内的“天使基金”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不符合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