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绑架罪的既遂与中止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中绑架人质的行为一经完成就构成犯罪既遂,之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并释放人质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故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既遂。综上,本题选错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绑架罪的既遂与中止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绑架罪中绑架人质的行为一经完成就构成犯罪既遂,之后自动放弃继续犯罪并释放人质的行为属于犯罪既遂后的补救措施,故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既遂。综上,本题选错
A. 国家对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
B. 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
C.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所制造的民用枪支,交由指定的民用枪支配售企业配售
D. 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可以根据市场行情,制造民用枪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制造、配售民用枪支的数量,实行限额管理,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七条规定,制造民用枪支的企业不得超过限额制造民用枪支,所制造的民用枪支必须全部交由指定的民用枪支配售企业配售,不得自行销售。配售民用枪支的企业应当在配售限额内,配售指定的企业制造的民用枪支。,故此C项正确;(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制造民用枪支的年度限额,由国务院林业、体育等有关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出,由国务院公安部门确定并统一编制民用枪支序号,下达到民用枪支制造企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C
解析:解析:根据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认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应当综合考量案件情况是否疑难复杂、是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因素,不能简单将“是否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是否需要听证”作为认定是否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标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并形成书面记录:(一)对事实、证据、定性存在重大分歧,认定困难的;(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三)社会影响较大,引发或者可能引发较大舆情的;(四)法制审核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本案属于可能引发较大舆情的情形,即使处罚较轻,且不符合听证条件,也应当件集体讨论,因此题目表述错误。
A. C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B. A省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C. A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D. B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解析:解析: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并对申请单位的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等经营设施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中外国人住宿登记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综上,本题答案为正确。
A. 甲多次容留张某吸食毒品
B. 乙容留李某(14周岁)注射毒品
C. 丙以牟利为目的容留白某吸食毒品
D. 丁容留赵某吸食毒品时,赵某因吸毒过量当场死亡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容留他人吸毒罪的追诉标准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此ABCD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扣留驾驶证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B. 扣留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C.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措施
D. 拍卖车载货物的行为为行政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①本案中,张某无道路运输证,不得驾驶货车在道路上行驶,交管部门发现之后,为了制止其违法行为,防止违法行为的继续,于是临时性地扣留了其驾驶证和货物,此时驾驶证和货物的所有权并未发生转移,还是张某的。在控制住局面之后,交管部门结合调查情况,对张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从此时开始,张某就欠国家1万元。如果张某履行义务,缴纳罚款,补办好道路运输证,则行政专题七行政强制机关会第一时间将其驾驶证和货物物归原主。但是张某未履行义务,交管部门为了达到其履行的效果,于是拍卖其货物抵缴罚款。从此时开始,刚才还是被临时性控制的货物,已经不归张某所有,张某从此丧失了所有权。可见,扣留驾驶证和货物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拍卖货物属于终局性的行政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9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敷;(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本案中扣留驾驶证和车载货物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并不具有惩罚性和终局性。故A、B选项正确。②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2条的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坊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故C选项锚误,D选项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贪污罪主体的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的贪污罪中,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即贪污罪的构成主体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受国家、国有公司等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本题中贾某受当地政府委托,管理赈灾款,符合贪污罪构成主体,其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行为构成贪污罪。综上,本题答案为错。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信息保密规定。根据《社区矫正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第三款规定,社区矫正机构对通过电子定位装置获得的信息应当严格保密,有关信息只能用于社区矫正工作,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本题中的表述为可以用于公安机关侦查线索的说法,不符合法律“不得用于其他用途”的规定,因此错误。
A. 抢劫罪
B. 盗窃罪
C. 侵占罪
D. 抢夺罪
解析:解析:(1)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本案中李某未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故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本案中李某未使用秘密手段实施盗窃作案,故李某不构成盗窃罪,故此B项错误;(3)第二百七十条之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本案中王某未将1万元交代李某进行保管,故李某的行为不构成侵占罪,故此C项错误;(4)《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抢夺罪;本案中李某趁王某下车呕吐时,开车跑掉,将王某留在车上的人民币1万元占为己有。李某在王某下车呕吐时,趁其不备将车开走,公然夺取王某留在车上的1万元人民币,故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夺罪。综上,本题选D李某构成抢夺罪。
A. 甲被拘留、逮捕后,经人民法院判决,其情节特别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判决无罪
B. 侦查员乙在大街上行走,遭遇犯罪嫌疑人黄某家属辱骂,乙把黄某家属打成轻伤
C. 丙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10日,后被查明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将丙释放
D. 丁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在接受讯问时自己用头碰墙壁致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予国家赔偿的情形。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四)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故此ABCD项所描述情形均属于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综上,本题选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