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B、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C、 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D、 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一罪与数罪。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甲涉嫌赌博罪。甲抢劫乙的赌资,虽说乙的是赌资但是该赌资还是在乙的占有之下,甲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甲涉嫌抢劫罪。甲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甲此时是两个行为,而非一个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中抢劫罪的抢劫致人死亡加重情节。而是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甲涉嫌故意杀人罪。故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故B选项正确,不选A、C、D。综上所述,此题选B。
A、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B、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C、 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D、 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一罪与数罪。甲长期以赌博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其行为触犯《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甲涉嫌赌博罪。甲抢劫乙的赌资,虽说乙的是赌资但是该赌资还是在乙的占有之下,甲的行为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甲涉嫌抢劫罪。甲得逞后,为防止乙日后报案,将其杀死。甲此时是两个行为,而非一个行为。甲的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五项中抢劫罪的抢劫致人死亡加重情节。而是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甲涉嫌故意杀人罪。故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故B选项正确,不选A、C、D。综上所述,此题选B。
A. 赵某,15岁,因多次拦截、追逐同班女同学苏某被公安机关发现
B. 钱某,55岁,左腿残疾,某日与邻居争吵时,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
C. 孙某,71岁,阻碍公安机关解救其儿子“买来”的媳妇
D. 周某,女,35岁,因非法储存少量罂粟壳被公安机关抓获。家中有11个月大的女儿需要哺乳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故此A项赵某15岁符合上述第(一)项规定拘留不执行;(2)B项钱某55岁不符合上述规定,拘留应当执行;(3)C项孙某71岁符合上述第(三)项规定拘留不执行;(4)D项周某哺乳自己11个月大的女儿符合上述第(四)项规定拘留不执行;综上,本题选ACD。
解析:解析:根据根据《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适用行政处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四条“认定“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应当综合考量案件情况是否疑难复杂、是否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等因素,不能简单将“是否作出行政拘留决定”“是否需要听证”作为认定是否需要集体讨论决定的标准。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处罚,并形成书面记录:(一)对事实、证据、定性存在重大分歧,认定困难的;(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三)社会影响较大,引发或者可能引发较大舆情的;(四)法制审核部门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情形”。本案属于可能引发较大舆情的情形,即使处罚较轻,且不符合听证条件,也应当件集体讨论,因此题目表述错误。
解析:解析: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 不承担民事责任
B.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C. 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D. 应当承担违反预约合同的责任
解析:解析: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某网店打折促销某型号电动牙刷的信息符合要约条件,消费者甲在提交订单成功时相当于做出了承诺,双方买卖合同便已经成立并发生效力。双方达成的合同并非是未来签订合同的预约合同,故D选项错误。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基于该合同,该网店负有交付该型号电动牙刷并转移所有权的义务,其以库存不足为由拒绝发货的,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故B选项正确。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本题中,网店不发货的行为发生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不适用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A. 对乙应以嫖娼予以处罚
B. 对甲不能以介绍卖淫给予处罚。因甲未直接为卖淫女介绍卖淫,只是与店老板商谈乙嫖娼的事
C. 200元应作为嫖资追缴
D. 对店老板应以介绍卖淫给予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卖淫嫖娼行为。(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乙构成嫖娼,故A正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第1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甲和店老板谈嫖资的行为属嫖娼的帮助犯,故甲构成嫖娼,不能以介绍卖淫处罚。故B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2款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已支付的嫖资是违法所得,应追缴,故C正确。(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7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为卖淫女提供场所容留卖淫的属于容留卖淫的行为,故店老板构成容留卖淫。故D错误。综上,答案为:D。
A. -甲教唆乙实施杀害丙的行为,结果乙口头允诺,但实际只是去丙家盗窃了一台彩电,则甲不构成教唆犯
B. -甲、乙共同约定实施盗窃行为,在盗窃得逞之后,甲临时起意,向乙使了个眼色,乙心领神会放了把火毁灭现场,致使大量财物被烧毁,则甲构成放火罪的教唆犯
C. -甲已经打算实施杀人行为,但是还在犹豫之中,乙见状给甲打气,鼓励甲实施,结果甲实施了故意杀人行为,则乙构成教唆犯
D. -甲对乙说:“你去犯罪吧!”结果乙实施了抢劫行为,则甲构成教唆犯
解析:null本题考察教唆犯的构成。《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1)甲教唆乙实施杀害丙,乙没有实施,甲构成教唆犯,由于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可以对甲从轻或减轻处罚。故此A选项错误。(2)甲向乙使眼色,目的就是让乙放火毁灭现场,乙实施了甲教唆的行为,放火致使大量财物被烧毁。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因此甲构成教唆犯。故此A选项正确。(3)教唆犯是指唆使没有犯罪意图的人产生犯罪意图,甲已经打算实施杀人行为,即已经产生犯罪意图,乙鼓励甲实施,应当认为乙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按一般共同犯罪的从犯处理。故此C选项错误。(4)教唆他人犯罪,要主观上应当有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故意内容应当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明知自己的教唆行为会引起他人实施犯罪而进行教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他人犯罪为行的发生。本题甲对乙说你去犯罪吧,无法体现出甲有教唆的故意。故此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应选B。
解析:解析: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A. .刘某因吸毒被查获
B. .王某非法种植少量罂粟,在成熟前自行铲除
C. .旅店工作人员张某为吸毒人员通风报信
D. .吸毒人员赵某主动报告所在单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故此B选项正确。
A. 仿真枪
B. 射击运动枪
C. 气步枪
D. 民用猎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中附则内容。根据《枪支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为开展游艺活动,可以配置口径不超过4.5毫米的气步枪。具体管理办法有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因此,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起获交易的虚假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本案李某编造并传播影响证券交易的虚假信息,造成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扰乱了证券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对李某应当以涉嫌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立案追诉。故本题答案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