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假释。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假释。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根据《刑法》第81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A. 原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的可以维持
B. 撤销后复议机关应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C. 撤销后被申请人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D. 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不必然导致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要求行政赔偿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作出。(1)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原具体行政行为证据不足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故此A项表述错误;(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后复议机关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而非应当,故表述错误;(3)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故此C项表述错误;(4)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行政赔偿需符合一定条件,故此D项说法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责令停业整顿
B. 吊销许可证
C. 对洗浴场所处罚款1万元
D. 对洗浴场所负责人王某处罚款1000元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1)A项停业整顿不符合要求,故此A项不选;(2)B项吊销许可证符合要求,故此B项正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一)责令停产停业;(二)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三)较大数额罚款;(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三项所称“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六千元以上罚款。对依据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作出的罚款处罚,适用听证的罚款数额按照地方规定执行。(3)C项中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应当告知其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故此C项正确;(4)D项中对个人处1千元罚款不符合对个人处以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条件,故此D项不选综上,本题选BC
A. 对李某应该以盗窃行为从重处罚
B. 陈某所买衣物系盗窃所得,应追缴
C. 李某、王某属于结伙作案,应加重处罚
D. 王某系被唆使实施盗窃行为,应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十条之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之规定,李某教唆王某盗窃的行为应以盗窃处理并对其从重处罚,故A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没有被侵害人的,登记造册,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陈某按市场价购买的衣服系正当购买所得,为合法所得,不应追缴,对于李某、王某的违法所得应当予以追缴,故B错误。(3)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结伙、流窜作案的属情节较重,无加重处罚一说,故C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王某系被唆使实施盗窃行为无胁迫或者诱骗,故无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故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选A。
A. 甲涉嫌盗窃罪,在当地有固定住所,但公安机关认为甲不宜与其同案犯妻子同住一起,便指定居所对其监视居住
B. 乙涉嫌抢劫罪,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指定在看守所执行监视居住
C. 丙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认为在其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便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D. 丁涉嫌叛逃罪,在当地有固定住所,公安机关认为在其住所执行监视居住有碍侦查,经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便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指定监视居住的条件和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故此AB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A. 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 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 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 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解析:解析:①行政强制不得委托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可见,扣押期限最长是30日+30日,即60日,而不是90日。故B选项错误。③查封扣押不得委托他人,但是扣押物品的保管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故C选项正确。④行政法中关于收费的规定很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原则上,行政执法和案件调查过程中所有费用都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国家公共财政支付。如果行政机关在调查基础上作出生效的行政行为确定了当事人的履行义务,而当事人不予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代履行或直接强制执行的,由当事人承担费用。
A. 李某与王某有矛盾,一日李某纠集刘某等人与王某及其亲属进行打斗
B. 刘某一日酒后追逐一名陌生年轻女子
C. 李某经常在其家小区周围任意损毁小区业主车辆,见车就用小刀在车身划字
D. 谢某因下水管道漏水一事,与其楼上邻居江某产生纠纷。一日,谢某见江某的轿车停在楼下,便产生报复心理,用小刀划损江某车辆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寻衅滋事、故意损毁财物行为的区别。(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1项规定:结伙斗殴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A选项中李某纠集刘某等人与王某及其亲属进行打斗属于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行为。A错误。(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2项规定:追逐、拦截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B中刘某酒后追逐陌生年轻女子的行为属于追逐、拦截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B错误。(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3项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C中李某任意划车的行为属于任意损毁财物的寻衅滋事。C错误。(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谢某因水管漏水与江某产生纠纷,后用刀子划江某的汽车的划损,属于事出有因,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行为,故D不属于寻衅滋事。D正确。综上,答案为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和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行为的区分问题。根据治管法第23条第2项、第2款及其释义,扰乱政府机关和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周边公共秩序,不听劝阻的,系扰乱公共秩序,属情节较重。本题张某侵犯的是社会的公共秩序,并不是国家对游行、集会、示威的管理制度。综上,本题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缓刑和假释的适用问题。(1)根据《刑法》第74条之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本案中,王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王某的行为根据缓刑适用条件,不可以宣告缓刑,根据假释适用条件,不可以适用假释。综上,本题选错
A. 郑某不构成累犯
B. 对郑某可以适用减刑
C. 对郑某可以适用假释
D. 对郑某可以适用缓刑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累犯、减刑、假释、缓刑以及毒品再犯的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本题郑某前罪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4年前刑满释放,后罪又因为运输毒品判有期徒刑10年,符合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郑某应该构成累犯,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关于毒品犯罪的再犯的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关于减刑的条件以及《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规定具有毒品再犯的毒品犯罪,应当从严掌握减刑条件,适当延长减刑起始时间、间隔时间,严格控制减刑幅度,延长实际执行刑期。根据以上相关规定,法律并无规定毒品再犯及累犯不能适用减刑,因此本题郑某的行为符合减刑的条件,对郑某可以适用减刑。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本题中郑某系累犯,因此不适用假释。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本题中郑某系累犯且又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因此不适用缓刑。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A. 甲实施盗窃时13周岁
B. 乙被举报有嫖娼行为,但经调查无证据证明
C. 丙因邻里纠纷打伤陈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
D. 丁在精神病发作时打伤邻居
解析:解析:(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故此A项应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不当选;(2)根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九十五条之(二)规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故此B项应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不当选;(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五条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的规定,C选项不应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故此C项当选;(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的规定,D选项应当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故此D项不当选;综上,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