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转化型抢劫。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李某和张某事前合意实施盗窃,后李某被黄某发现逃跑,张某将棍子递给李某将黄某打到在地,故两人构成抢劫罪攻防。
答案: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转化型抢劫。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构成抢劫罪。李某和张某事前合意实施盗窃,后李某被黄某发现逃跑,张某将棍子递给李某将黄某打到在地,故两人构成抢劫罪攻防。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冲闯警戒区的认定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综上,本题错误。
A. 工商局可以委托城管执法局实施扣押
B. 工商局扣押汽车的最长期限为90日
C. 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
D. 对扣押车辆进行检测的费用,由某公司承担
解析:解析:①行政强制不得委托实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故A选项错误。②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可见,扣押期限最长是30日+30日,即60日,而不是90日。故B选项错误。③查封扣押不得委托他人,但是扣押物品的保管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对扣押车辆,工商局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故C选项正确。④行政法中关于收费的规定很多,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原则上,行政执法和案件调查过程中所有费用都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国家公共财政支付。如果行政机关在调查基础上作出生效的行政行为确定了当事人的履行义务,而当事人不予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代履行或直接强制执行的,由当事人承担费用。
A. 一律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一律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C.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复议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D.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答案选CD
A. 某化工厂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
B. 某鞭炮生产企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
C. 某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然要求进行煤炭生产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D. 某电力工程公司是某大型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改变施工方案,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10人伤亡。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危害公共安全罪知识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消防责任事故罪)规定,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某化工厂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故此A项正确;(2)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危险物品肇事罪)规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某鞭炮生产企业违反爆炸性、易燃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故此B项正确;(3)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为某煤矿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然要求进行煤炭生产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直接责任人员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电力工程公司是某大型电力工程的施工单位,为降低成本,违反国家规定,私自改变施工方案,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10人伤亡,其行为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并非重大责任事故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所以,应选错误
A. 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
B. 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C.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
D. 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辨认笔录合法性审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五条 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辨认不是在调查人员、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二)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三)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四)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五)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六)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故ABD项错误。《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过有关办案人员的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辨认结果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五) 案卷中只有辨认笔录,没有被辨认对象的照片、录像等资料,无法获悉辨认的真实情况的”综上,本题选C。
A. 正当防卫
B. 防卫过当
C. 故意杀人罪
D. 紧急避险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正当防卫、故意杀人和紧急避险。(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本案中甲正动手杀丙时,乙与丙为制止甲杀人的不法侵害,不将甲杀人,不足以制止其不法侵害,故此A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如若乙与丙不联手将甲杀死,无法制止甲的不法侵害,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本案中乙和丙是为了制止甲杀人的不法侵害,才联手将甲杀人,符合正当防卫的组成要件;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区分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其中有一点在于对象的不同,“受害”必须是无辜的第三人,而正当防卫则是不法侵害者本身,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违法行为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的。但是,曾被收容教养、被行政拘留依法不执行行政拘留或者曾因实施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有罪的除外;……李某不符合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条件。
A. -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B. -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C.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时限内提交
D. -中止复议审理,并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未提交答复的后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此A项做法正确。
A. 张某要求不公开真实姓名,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B. 如果张某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公安机关应当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C. 对刘某、朱某一般不可以取保候审
D. 对查获的毒品、毒赃应当随案移送、随卷保存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证人保护、取保适用条件、随案物品处理。(1)根据《刑事诉讼法》A64第一款之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故此A项、B项正确;(2)根据《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A82之规定,“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故此C项争取;(3)根据《公安机关缴获毒品管理规定》A24之规定,“缴获毒品不随案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但办案部门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