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本题中讲到的“公安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和侦查犯罪活动”以偏概全,表述错误。综上,该题表述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网络安全法》。根据第二十八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为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维护国家安全和侦查犯罪的活动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本题中讲到的“公安机关防范、调查恐怖活动和侦查犯罪活动”以偏概全,表述错误。综上,该题表述错误。
A. .甲以出卖为目的,实施收买妇女、儿童的行为
B. 乙实施拐卖妇女的行为,但没有获利
C. 丙拐卖妇女并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
D. 丁向他人传授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方法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及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传授犯罪方法罪。(1)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甲的行为符合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获利与否不是本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乙的行为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行为之一的,丙的行为符合拐卖妇女罪的构成要件,丙强迫被拐卖妇女卖淫,根据《刑法》第240条第1款第4项规定,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属法定刑升格,不再数罪并罚。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他人犯罪方法的,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丁符合该罪构成要件,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情妇不是甲的近亲属,因此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B. 单位无法成为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犯罪主体
C.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结果犯,甲还未完成该公司的请托事项,未造成后果,因此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 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处以罚金刑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构成。(1)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故此A项行政机关领导甲的情妇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根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单位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之一的规定以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故B错误;行贿罪非结果犯,故C选项错误;该公司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故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罚金刑处罚综上,本题选ABCD
A. 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B.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构成盗窃罪
D. 构成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如何区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和信用卡盗窃罪及如何区分一罪还是数罪。(1)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三款之相关规定,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虽然和信用卡诈骗、信用卡盗窃罪主体要件、主观方面有相同之处,行为对象都是信用卡。但两者犯罪客观方面要件不同,行为人持有、运输或骗领信用卡通常是为了用于信用卡诈骗,本属于信用卡诈骗的预备行为,《刑法》将这些行为规定为犯罪后,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本案的信用卡系真实而非伪造;嫌疑人仅盗取一张信用卡,在数量上未达到较大标准;嫌疑人获取信用卡的方式系盗取而非使用虚假身份证明向银行部门骗领;本案嫌疑人也不存在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本案例行为不符合该罪名的客观方面。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法》第196条第1款规定(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本案嫌疑人获取他人信用卡的方式为盗取而非捡拾;其盗取的信用系真实而非伪造或自费;具体犯罪手段为猜出盗取的信用卡密码后进行透支消费,并未存在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但他符合第196条第3款法律拟制的性质规定之内容,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此规定既有注意规定的性质(盗窃信用卡后到自动取款机上取钱的,本身就构成盗窃罪),又有法律拟制的性质(如盗窃信用卡后到银行柜台取钱,本身是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行为,但根据本规定,定盗窃罪)。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法》总则有关规定,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使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针对同一对象、同一财产法益的侵害结果,本案例行为不可能既触犯盗窃罪又触犯诈骗罪。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暂缓释放张某,并报告甲市公安局
B. 立即释放张某,并报告甲市公安局乙区分局
C. 暂缓释放张某,并报告甲市人大常委会
D. 立即释放张某,并通报甲市人大常委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问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拘留的时候,发现其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向其所属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报告。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中,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暂缓执行,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如果在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是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应当立即解除,并报告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本案在刑拘执行后发现的,应当立即释放,丙报告决定单位甲市公安局乙区分局。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警棍的使用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七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六)袭击人民警察的;……”因此民警使用警棍的行为符合规定,本题答案为正确。
A. 甲在长途汽车站被公安人员检查时逃跑,公安人员将其追上后从其背包中搜出了毒品
B. 乙在其内裤中藏匿了毒品
C. 公安机关从丙用汽车运输的水果里查获了10公斤毒品。经查明,丙帮朋友从云南运输此批水果到重庆,除去必要的费用外,丙还另收取了20万元报酬
D. 丁采取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毒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毒品犯罪的“明知”问题。(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一)执法人员在口岸、机场、车站、港口、邮局和其他检查站点检查时,要求行为人申报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和其他疑似毒品物,并告知其法律责任,而行为人未如实申报,在其携带、运输、寄递的物品中查获毒品的;故此A项正确;(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四)体内或者贴身隐秘处藏匿毒品的;故此B项正确;(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五)为获取不同寻常的高额或者不等值的报酬为他人携带、运输、寄递、收取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故此C项正确;(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六)采用高度隐蔽的方式携带、运输物品,从中查获毒品的,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ABCD
A. 甲因竞争上岗不成怀恨同事刘某,给刘某写匿名信进行威胁
B. 乙打电话威胁在公安机关反映目击自己盗窃的黄某
C. 丙写匿名信威胁陈某不要和自己经营同类产品
D. 丁与陈某有矛盾,便给陈某发短信,让其出门小心,遇到自己后将被殴打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威胁人身安全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本题中甲丙丁的行为构成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而乙的行为构成对威胁证人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为B。
A. 某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不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经济担保,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B. 某民营企业负责人未经调查,盲目同无资金来源的另一方进行购销活动而被诈骗,单位损失严重
C. 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供方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未经检查而自行同意接受货物,给国家带来重大损失
D. 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对方签订购销合同,但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根据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要点。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只有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才成立本罪。如果严重不负责任而不能履行合同,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不成立本罪。国有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不了解对方资信的情况下,为其提供经济担保,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故此A项正确。民营企业负责人,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关于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国有性质的要求。故B错误。该工作人员对供方提供的质次价高的产品,未经检查而自行同意接受货物,不属于“被骗”情形。故C错误。由于意外事件的发生,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属于被骗。故D错误。综上,本题选A。
A. 执法人员应当在返回该分局后立即向该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B. 扣押事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 扣押时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D. 扣押应当由某区公安分局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解析:解析:A项:《行政强制法》第19条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本项中,执法人员对孙某的烟花爆炸采取了扣押措施,但并未对其人身自由实施限制,所以在24小时内报告并补办手续即可,而非立即。所以A错误。BD项:《行政强制法》第17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行政强制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七)制作现场笔录。C项:《行政强制法》第24条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A. 只有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才可以进行人身检查
B. 对甲的人身检查,必要时,可以强制进行;对乙的人身检查,不得强制进行
C. 检查乙的身体,应当由侦查人员、女工作人员或医师进行
D. 男性医师可以检查乙的身体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检查。《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依法提取、采集肖像、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样本。被害人死亡的,应当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提取生物样本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犯罪嫌疑人拒绝检查、提取、采集的,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查、提取、采集。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检查的侦查人员、检查人员、被检查人员和见证人签名。被检查人员拒绝签名的,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综上,本题选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