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若贾某为卖淫发布招嫖信息,可认定为拉客招嫖
B、 若贾某发布招嫖信息是为卖淫者牵线搭桥介绍嫖客,并与他人谈好价格,应认定为介绍卖淫
C、 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不属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不能以拉客招嫖处罚
D、 若贾某为卖淫通过发布招嫖信息与他人谈好价钱,但未发生性关系,不能以卖淫处罚
答案: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拉客招嫖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的地点必须是公共场所,网络并非公共场所,故此A项错误;(2)拉客招嫖的主体是意图卖淫者,B选项的行为属介绍卖淫,故此B项正确;(3)C项的理由同A,故此C项正确;(4)如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实施性行为的,属于情节较轻的卖淫行为,应予以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A、 若贾某为卖淫发布招嫖信息,可认定为拉客招嫖
B、 若贾某发布招嫖信息是为卖淫者牵线搭桥介绍嫖客,并与他人谈好价格,应认定为介绍卖淫
C、 通过网络发布招嫖信息不属于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不能以拉客招嫖处罚
D、 若贾某为卖淫通过发布招嫖信息与他人谈好价钱,但未发生性关系,不能以卖淫处罚
答案: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拉客招嫖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的地点必须是公共场所,网络并非公共场所,故此A项错误;(2)拉客招嫖的主体是意图卖淫者,B选项的行为属介绍卖淫,故此B项正确;(3)C项的理由同A,故此C项正确;(4)如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实施性行为的,属于情节较轻的卖淫行为,应予以处罚,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C
A. 诽谤
B. 殴打他人
C. 诬告陷害
D. 非法侵入住宅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诽谤、殴打他人、诬告陷害、非法侵入住宅行为构成要件。(1)诽谤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本题中,周某无证据向他人散布张某是小偷得虚假事实,属于诽谤,A选项正确;(2)周某有朝张某脸部殴打的行为,构成殴打他人,B选项正确;(3)诬告陷害是指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追究的行为,周某并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故不构成诬告陷害,C选项错误;(4)题目中未表明周某有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选项
A. 王某抢劫案中,因在押的王某没有提出具体人选,侦查机关对其聘请律师的要求不予转交
B. 李某伤害案中,因案件事实尚未查清,侦查机关拒绝告诉受聘请的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C. 张某涉嫌恐怖活动犯罪案中,因多名犯罪嫌疑人在逃,侦查机关拒绝批准律师会见在押的张某
D. 陈某滥用职权案中,为防止串供,会见时在场的侦查人员禁止陈某向律师讲述案件事实和情节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聘请律师制度。(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看守所提出委托辩护律师要求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给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向犯罪嫌疑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仅提出委托辩护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无监护人或者近亲属的,办案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辩护律师。故此A项错误;(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故此C项正确;(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四)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A. 甲的父母提出甲作案时为17周岁,提出的出生证明文件也被查证属实,且有邻居等证言证实,可以认定甲作案时未满18周岁
B. 乙的父母提出乙作案时为17周岁,没有出生证明文件提供,但有人口普查登记、邻居等证言证实乙为17周岁,可以认定乙作案时未满18周岁
C. 丙的父母提出丙作案时为17周岁,提供了学籍卡、防疫证明等书证证明丙为17周岁,且有邻居等证言印证,可以认定丙作案时未满18周岁
D. 丁的父母提出丁作案时为17周岁,但经查,没有相关书证印证,只有邻居、接生婆等证言证明丁作案时为17周岁,骨龄鉴定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因骨龄鉴定仅作为参考,可以根据户籍证明认定丁作案时为18周岁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A4之规定,“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故此A项、B项、C项正确;(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年龄不明的,可以委托进行骨龄鉴定或其他科学鉴定,经审查,鉴定结论能够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的,可以作为判断犯罪嫌疑人年龄的证据使用。如果鉴定结论不能准确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时的年龄,而且鉴定结论又表明犯罪嫌疑人年龄在刑法规定的应负刑事责任年龄上下的,应当依法慎重处理。”,故此D项错误。故此D项;综上,本题选ABC
A. 乙区公安分局
B. 乙区政府
C. 甲市公安局
D. 甲市政府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下列行政复议案件:(一)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二)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三)对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四)对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本案中以乙区公安机关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应当向乙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因此应选B。
A. 强制戒毒只能由法律设定
B.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C. 宋某可以口头委托近亲属以其名义起诉
D. 宋某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解析:解析:①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口头或书面委托其近亲属以其名义起诉。C选项正确。③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而提起诉讼,原告所在地法院和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其中原告所在地包括其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以及被限制人身自由地。D选项正确。
A. 陶某会见谢某应当经公安机关许可
B. 陶某会见谢某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无须公安机关审查
C. 陶某会见谢某时,侦查人员可以进行监听
D. 侦查期间陶某不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律师制度。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辩护律师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要聘请翻译人员的,应当向办案部门提出申请。办案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辩护律师。对于具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通知其更换;不具有相关情形的,应当许可。故此B项错误翻译人员参与会见的,看守所或者监视居住执行机关应当查验公安机关的许可决定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故此A项正确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此C,D项错误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综上,本题选A
A. 区城管局未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的行为违法
B. 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
C. 销毁扣押物品的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
D. 没收扣押财产的行为是行政处罚
解析:解析:①为了规范行政程序以及便利当事人寻求救济,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A项说法正确。②行政强制措施不得委托。查封、扣押应当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实施,其他任何行政机关或者组织不得实施。B项说法正确。③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销毁扣押物品的行为已经经过没收这一处罚行为,财产所有权已经转移给国家,此时销毁行为已经没有行政相对人,也谈不上作出效果意思表示,故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更不是行政强制措施,只是后续的事实管理行为。C项说法错误。④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没收扣押财产的行为就是针对李某的违法行为以减损权益的方式所实施的惩戒和制裁,因而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D项说法正确。
A.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 划拨存款、汇款
C. 降低资质等级
D.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解析:解析:《行政强制法》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降低资质等级是行政处罚。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故此选项正确综上,本题选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