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甲酒后耍威风、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持刀砍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B、 如果甲针对的目标和对象就是乙,意图对乙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定性为故意伤害
C、 甲将自己的手划伤,如果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乙,称乙持刀将其手砍伤,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应定性为诬告陷害
D、 甲将自己的手划伤,如果甲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称乙持刀将其手砍伤,以逃避处罚,应定性为提供虚假证言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诬告陷害和提供虚假证言的区别。(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故此A项正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侵犯的是特定人的身体健康权,应定性为故意伤害,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应定性为诬告陷害,故此C项正确;(4)理由同C项,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A、 如果甲酒后耍威风、无事生非、寻求精神刺激,持刀砍乙,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定性为寻衅滋事
B、 如果甲针对的目标和对象就是乙,意图对乙的身体健康造成伤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应定性为故意伤害
C、 甲将自己的手划伤,如果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乙,称乙持刀将其手砍伤,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应定性为诬告陷害
D、 甲将自己的手划伤,如果甲在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时称乙持刀将其手砍伤,以逃避处罚,应定性为提供虚假证言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寻衅滋事与故意伤害、诬告陷害和提供虚假证言的区别。(1)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故此A项正确;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四项,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侵犯的是特定人的身体健康权,应定性为故意伤害,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乙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应定性为诬告陷害,故此C项正确;(4)理由同C项,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BC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有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一) 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二) 机动车登记内容变更的;(三) 机动车用作抵押的;(四) 机动车报废的。”之规定,本题选错。
A. .盗窃罪
B. .倒卖文物罪
C. .盗窃罪与倒卖文物罪
D. .销售赃物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文物是否直接构罪、盗窃后转卖文物行为能否认定倒卖、以及相关罪数问题。
A. 分时通行
B. 限制交通
C. 禁止通行
D. 交通管制
解析:【解析】 本题考察采取交通管制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之规定,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
B. 代履行的费用均应当由行政机关承担
C. 代履行的费用一般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D. 代履行的费用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解析:解析:根据《行政强》第51条第2款的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代履行的费用原则上由负有义务的当事人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A. -决定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
B. -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C.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时限内提交
D. -中止复议审理,并责令被申请人尽快提交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未提交答复的后果。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四项规定,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故此A项做法正确。
A. 公安机关只能对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进行处罚,不能对非法就业的外国人进行处罚
B. 公安机关可以责令该俄罗斯人限期出境,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可以遣送出境,其10年内不得入境
C. 公安机关不仅处罚非法聘用外国人的单位,还对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
D. 该俄罗斯人对遣送出境的决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内容。(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的,对个人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对单位处每非法介绍一人五千元,总额不超过十万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故A项错误,C项正确;(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故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故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应当追究李某涉嫌抢劫罪和非法搜查罪的刑事责任
B. 应当追究李某涉嫌抢劫罪的刑事责任
C. 应当追究李某涉嫌非法搜查罪的刑事责任
D. 不能追究李某的任何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犯罪的追诉实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抢劫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非法搜查罪的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李某犯抢劫罪经过十七年被公安机关发现,属未经过二十年,未过追诉时效,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犯非法搜查罪经过六年才被公安机关发现,该罪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有期徒刑,且已经过五年,属已过追诉时效,应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故选项ACD错误,正确答案为B。
A. 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B. 可能逃跑、自杀的
C. 可能传功或者伪造、隐藏、消灭证据的
D. 可能有其他阻碍调查行为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留置被调查人的情形。根据《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二)可能逃跑、自杀的;(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非法携带管制器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本题中张某仅有购买与持有的行为,并无非法携带行为,因此不属于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所以本题正确。
A. 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
B. 应将党所倡导的政治文明充分体现在对法治实践活动的领导之中
C. 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
D. 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是指党在宏观上把握好法治发展和运行的方向,而不是通过组织建设对法治实践活动进行监督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党对法治事业的领导。(1)党坚持在法治事业中贯彻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努力把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因此,党的领导理念可以追溯到列宁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故此A项说法正确。(2)党对法治事业的政治领导,就是要把党的各项政治主张和要求及时地反映到立法之中,把法治实践活动自觉地纳入到党的中心工作和党的总体战略部署之中。故此B项说法正确。(3)党的领导在法治事业中集中体现在思想领导、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三个方面。故此C项说法正确。(4)党对法治事业的组织领导是实现党的思想领导和政治领导的必要方式和手段,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组织构造的重要特色。要加强法治机关党的组织建设,进而在法治实践中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故此D项说法错误。综上,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