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0元
B、 -300元
C、 -500元
D、 -1000元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当场处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200元
B、 -300元
C、 -500元
D、 -1000元
答案:C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的当场处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对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行为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故C项正确,A,B,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C。
A. 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一妇女
B. 乙实施拐卖妇女的行为,但没有获利
C. 丙在拐卖妇女过程中致其死亡
D. 丁打着介绍婚姻的幌子,与妇女李某串通,将李某以被拐卖妇女的名义卖给他人,一旦钱财到手便逃之夭夭,数额较大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虚构拐卖妇女罪的构罪条件。(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因为甲以出卖为目的、收买一妇女的行为符合该法条规定的行为情形,故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规定: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该法条没有规定行为人是否有获利,该罪构罪标准并没有获利的条件,故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此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故构成拐卖妇女罪,故此C项错误;(4)根据《诈骗类犯罪案件专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一条、第二条之规定,虚构拐卖妇女的事实,让受害人陷入错误的认识,从而“处分”自己的财产,用以骗取受害人财物,符合第一条关于诈骗类犯罪的客观构成要件之规定及第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定,故构成诈骗罪,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甲在小区散布黄某嫖娼的事实,甲构成侮辱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B. 乙捏造黄某嫖娼的事情发在手机微信朋友圈,乙的行为构成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C. 丙在互联网冒用已婚女子刘某的身份发征婚广告,并附上刘某的手机号码,刘某经常接到询问电话,苦不堪言,丙的行为构成诽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D. 丁与邻居蒋某有隙,驱使其饲养的狗咬伤蒋某。丁构成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对侵犯隐私、诽谤、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的理解。(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侮辱是指以暴力、辱骂或其他方式,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甲将所知悉黄某嫖娼的事实传播于众,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而故此A项错误;(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乙捏造黄某嫖娼的虚假事实进行散布,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故此B项正确;(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散布隐私是指以各种方式将知悉的他人的隐私传播于众,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丙将刘某的个人信息传播于众,构成散布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故此C项错误;(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丁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论处,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B.
解析: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六条之规定。“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
A. 阿某因涉嫌参与B市恐怖事件,公安机关责令阿某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处所,并采取电子监控等方式对其进行监督
B. 恐怖事件发生后,B市公安局立即进行处置,但因B市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小组尚未确认指挥长,因此,B市公安局在处置现场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了现场指挥员
C. 在恐怖事件现场,犯罪嫌疑人艾某持爆炸物劫持1名人质,为避免警告后可能出现的更为严重后果,现场指挥员决定派防暴队员隐蔽在相关地点,在确保人质安全的前提下,直接击毙犯罪嫌疑人艾某
D. B市公安局对在调查中发现的阻碍日常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人员以及相关单位予以处罚,并对阻碍人民警察履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反恐怖主义调查和应对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调查恐怖活动嫌疑,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其危险程度,责令恐怖活动嫌疑人员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约束措施:(一)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指定的处所;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方式对其遵守约束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前两款规定的约束措施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不需要继续采取约束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根据法条规定,对阿某采取约束措施不得超过三个月,A选项未规定期限,因此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尚未确定指挥长的,由在场处置的公安机关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公安机关未能到达现场的,由在场处置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职级最高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现场应对处置人员无论是否属于同一单位、系统,均应当服从现场指挥员的指挥。因B市尚未确认指挥长,根据规定由B市公安局处置现场职级最高人员担任符合法律规定,B选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人民警察、人民武装警察以及其他依法配备、携带武器的应对处置人员,对在现场持枪支、刀具等凶器或者使用其他危险方法,正在或者准备实施暴力行为的人员,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紧急情况下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艾某持爆炸物劫持1名人质,为了避免警告后出现更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使用武器,选项C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阻碍人民警察、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因此阻碍人民警察履行职务的从重处罚,符合法律规定,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诉讼中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可以另行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行政机关负责人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得仅委托律师出庭。本题正确。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不能辞退的几种情形。根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人民警察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故本题正确
A. 黄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
B. 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
C. 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
D. 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盗窃罪的既遂、未遂、中止形态问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案中黄某已经取得(控制)了手机,即已经事实上占有了该手机,而被害人丧失了对该手机的控制,即便黄某尚未离开手机店,也应认定盗窃行为已经得逞,属于既遂。故此A项错误;(2)盗窃罪侵犯的法益是财物的所有权及其他本权,如占有权等。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盗窃罪既遂、未遂的判断标准采用控制说(失控说)。只要被害人当时失去了对财物的实际控制,就认为已经失控。故此B项正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黄某的盗窃行为已经得逞,属于既遂,不可能再成立犯罪中止。故此C项错误;(4)根据我国刑法理论,犯罪既遂以后,返还被盗财物的行为都不成立犯罪中止,因此黄某将手机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BD。
A. 血液样本提取、封装、保管不规范的;
B.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送检、出具鉴定意见的;
C. 鉴定过程未按规定同步录音录像的;
D. 存在其他瑕疵或者不规范的取证行为的。
解析:解析:《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九条之规定。
A. 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依法予以暂缓执行对其的行政拘留处罚。
B. 公安机关应让王某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并且按每日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C. 公安机关决定暂缓执行王某的行政拘留后,王某若逃避处罚的执行,保证金应没收并上缴国库,并对其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王某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日起24小时内作出是否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
解析:【解析】(1)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需要对被处罚人提出的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才能作出暂缓执行的决定,故此A项不当选;(2)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之规定,“对同一被处罚人,不得同时责令其提出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故此B项不当选;(3)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由决定行政拘留的公安机关作出没收或者部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行政拘留的决定机关应当将被处罚人送拘留所执行”,对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执行的,没收其保证金后将其送拘留所执行,而非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故此C项不当选;(4)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申请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决定”,故此D项当选;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属于公安机关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作出的意见,属于证据范畴,并非针对当事人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鉴定意见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故题干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