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英国驻华使馆
B、 -三峡大坝
C、 -成都市市政府
D、 -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二)国宾下榻处”,不包括驻华使馆,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三)重要军事设施,三峡大坝不属于重要军事设施”,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不包括市政府,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英国驻华使馆
B、 -三峡大坝
C、 -成都市市政府
D、 -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二)国宾下榻处”,不包括驻华使馆,故此A项错误;(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三)重要军事设施,三峡大坝不属于重要军事设施”,故此B项错误;(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四)航空港、火车站和港口”,不包括市政府,故此C项错误;(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下列场所周边距离十米内至三百米内,不得举行集会、游行、示威,“(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所在地”,故此D项正确;综上,本题选D
A.
B.
C.
D.
E.
F.
G.
H.
I.
J.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枪支管理法》枪支的日常管理,根据《枪支管理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特殊需要,经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对局部地区合法配备、配置的枪支采取集中保管等特别管制措施。故该说法是错误的。
A. -甲构成受贿罪
B. -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C. -乙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
D. -乙不构成犯罪
解析:null本题考察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三个罪名。(1)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2016/4/18)的定罪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在10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甲是其他国家政府人员,主体身份不符合,不够成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因此A和B均错误;(2)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百六十四条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为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 2016/4/18):一、“数额较大”:(一)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6万元以上的;(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万元以上不满6万元,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乙不构成对外国公职人员行贿罪,所以C项错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意味着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规定,不得随意“变通”。
A. 不予许可
B. 准予许可
C. 报同级检察机关批准是否许可
D. 由该县公安局局长决定是否许可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辩护制度、回避制度。(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因甲县人民法院工作的郝某妻子担任辩护人,造成整个法院法官回避,故此A项正确;(2)故此B项错误;(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故此C项错误。(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故此D项错误;综上,本题选A.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题甲并没有将被害人A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依照交通肇事罪处罚,因此,本题错误。
A.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B.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C. 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D. 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行政许可申请人申请延续而行政机关未答复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形。(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故此A、B、C选项属于应当注销的情形。(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故此,D选项的情形应视为延续行政许可,而非注销。综上,本题选D。
A. 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B. 市财政局批准市公安局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消防车50辆
C. 美国人安妮乘自备交通工具在中国旅游,入境时接受边防检查站检查
D. 县建设局批准县公安局办公大楼的施工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行政许可的概念和适用范围。(1)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A项中结婚登记属于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认定婚姻关系存续的一种行为,从性质上讲属于行政确认,故A项不属于行政许可;(2)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条规定,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属于行政许可,B项属于行政机关内部行为不属于行政许。(3)同理,根据行政许可的概念,C项中对境外旅客检查的行为,也不属于行政许可。(4)D选项中,建设局作为主管部门批准建筑施工的行为,属于行政许可。综上,本题选D。
解析:解析: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有关材料:(一)承运人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及运输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故乙公司应当向运达地B县公安局申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综上,本题选错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物证、书证合理解释后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况。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综上,本题选对
A. 应当制作扣押清单
B. 应当制作现场笔录
C. 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
D. 全程摄像是《行政强制法》的规定
解析:解析:关于A、B选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第18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可见,本案中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对孙某商品实施扣押,依法应当制作扣押清单和现场笔录。故A、B选项正确。关于C选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不得在夜间和法定节假日进行?《行政强制法》并未作规定。该法第43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可见,行政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时,除了情况紧急,一般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执行。这是由于行政强制执行是因为当事人不履行义务,行政机关为了达到其履行义务同样的效果,根据行政管理的职权,按照法定程序,有计划、有步骤地强制执行,所以,一般不得将执行安排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但是,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不同,其紧急性、突发性的特点更加突出,如果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就是发生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则需要立即对其实施包括扣押在内的行政强制措施。故C选项错误。关于D选项,对于行政机关实施强制行为,是否需要全程录像,《行政强制法》中没有作出任何规定。故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