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周岁以上本人无固定收入( )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不足500元,按个人实际支付费用补贴;个人自费超过500元,补贴500元。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海安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重度( )残疾人免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补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补贴对象:海安户籍人口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①女方年满49周岁②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③子女在196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④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⑤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等级达到三级( )以上。危房改造( )的补贴标准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危房,由本人提出危房改造( )申请,经审批后进行改造,市残联按照给予补贴( )。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基本用药对象:海安户籍、持第二代精神残疾人证、病情稳定需常年服药、已参加我市基本医保、愿意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的精神病人均可申请免费基本用药。补贴标准:低保、五保及乡村振兴局原建档立卡对象,救助专项最高不超过1800元/年;其余受助对象救助对象最高不超过600元/年。教育专项补贴和一次性奖励教育补贴:海安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 )以及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 )。按照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生每年1500元标准补贴。一次性奖励补贴:残疾学生考入中专学校的一次性奖励800元;考入专科学校的一次性奖励1200元;考入本科院校的一次性奖励1600元;考入研究生院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个体创业补贴补贴对象:海安户籍,法定就业年龄内具备相应劳动能力,本人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且在海安行政区域内自主开展创业活动的持证残疾人。( )补贴标准:当年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且自申报之日起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残疾人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燃油补贴补贴对象:海安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下肢残疾人,已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燃油机动轮椅车并有相应购车凭证,符合条件的下肢残疾人每年每年补贴260元。残疾人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补贴对象:海安户籍、持残疾人证、通过交警部门考试、初次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补贴申请和标准:持本人残疾人证到市残联办公室现场年审。审核通过后一次性补贴1000元。( )
答案:无社保、一二级、含三级、修缮、修缮、一般补贴3000-5000元、含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提交申请时,残疾人需持残疾人证到市残联办公室现场年审通过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驾驶证颁发时间与补贴申请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