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这道题的答案是 B. 错误。
解析:
“五笔账”这个说法并不是一个标准的、广泛认可的术语,至少在常规的烹饪师技能知识中并不常见。题目中的“五笔账”——政治账、平台账、经济账、发展账、满意账,听起来更像是某种特定语境下的表述,可能与企业管理或政策分析相关,而不是直接关联到烹饪技能或餐饮行业管理。
在烹饪师的技能知识范围内,“五笔账”通常不会这样定义。如果是在讨论餐厅经营或者成本控制时,可能会涉及到财务相关的概念,如食材成本、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等,但这些都不会被称为“五笔账”。
因此,根据题目提供的选项和背景信息,答案选择 B. 错误,因为所列出的“五笔账”的内容并不符合烹饪师技能知识的标准范畴。如果这是某个特定培训课程或教材中的特殊用法,则需要依据该课程的具体上下文来理解。但在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表述不属于烹饪师的专业术语。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这道题的答案是 B. 错误。
解析:
“五笔账”这个说法并不是一个标准的、广泛认可的术语,至少在常规的烹饪师技能知识中并不常见。题目中的“五笔账”——政治账、平台账、经济账、发展账、满意账,听起来更像是某种特定语境下的表述,可能与企业管理或政策分析相关,而不是直接关联到烹饪技能或餐饮行业管理。
在烹饪师的技能知识范围内,“五笔账”通常不会这样定义。如果是在讨论餐厅经营或者成本控制时,可能会涉及到财务相关的概念,如食材成本、人力成本、运营成本等,但这些都不会被称为“五笔账”。
因此,根据题目提供的选项和背景信息,答案选择 B. 错误,因为所列出的“五笔账”的内容并不符合烹饪师技能知识的标准范畴。如果这是某个特定培训课程或教材中的特殊用法,则需要依据该课程的具体上下文来理解。但在一般情况下,这样的表述不属于烹饪师的专业术语。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是一道判断题,旨在评估对“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这一规定的法律效力的理解。
首先,我们分析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题目陈述了一个禁止性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紧接着提出了一个关于违反该规定后的买卖行为效力的判断。
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 正确: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认为违反禁止性规定的买卖行为是有效的。但这与一般的法律原则相悖,因为法律禁止的行为通常被视为无效。
B. 错误:选择这个选项,即表示认为违反禁止性规定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这符合一般的法律逻辑,即违法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保护或认可。
根据法律常识,禁止性规定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道德秩序或特定群体的权益而设立的。违反这些规定的行为,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无效,且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在这个问题中,违反“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的规定,其买卖行为应被视为无效。所以,正确答案是B(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意味着如果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他们就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B:“错误”意味着即使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他们也不会被自动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根据中国法律,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际上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这个描述并不全面。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应当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那些能够辨认自己行为但是需要监护人辅助的成年人,如老年人或者精神状况有一定限制的人。
因此,正确答案是B,原因是题干中的描述并不准确,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应当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道题实际上与烹饪师技能知识没有直接关系,它更像是法律或社会学领域的问题。题目是关于“近亲属”的定义。
选项解析:
A. 正确 - 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你认为近亲属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
B. 错误 - 选择这个选项表示你不认为近亲属的范围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
正确答案:B. 错误
解析:在很多国家和地区,“近亲属”一词通常不仅仅指配偶、父母和子女,还可能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具体定义可能会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和社会习俗有所差异。因此,如果将近亲属的范围限定得如此狭窄,则该陈述是不准确的,所以答案选B(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合同法中违约金与定金条款选择适用性的题目。我们来分析各个选项及其合理性: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题目中的关键信息:当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违约金和定金时,违约情况下对方是否有权同时使用这两种条款。
选项A(正确):如果选择A,意味着在违约发生时,对方可以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和没收定金。然而,这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符。
选项B(错误):选择B,即认为在违约情况下,对方不能同时要求支付违约金和没收定金,这是符合合同法原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这是因为违约金和定金在功能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都是作为对违约行为的制裁措施,如果同时适用,可能会导致对违约方的双重惩罚,不符合公平原则。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B(错误),因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时,违约方只能择一适用,不能同时使用两种条款。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这个选项表述的是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这个表述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完全可以成为这些职务犯罪的主体。
选项B:错误。这个选项指出上述表述是错误的,这是正确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特别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都可以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选择B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成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这些罪名都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的犯罪行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符合这一条件,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