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离婚
B、撤销婚姻
C、协议离婚
D、变更婚姻
答案:B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离婚:指的是依法解除夫妻关系。但这并不是对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情况的法律后果。
B. 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在知道事实真相后一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这个选项是正确的。
C.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与题目中的情况不符,因为题目强调的是一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
D. 变更婚姻:这个选项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指的是婚姻关系中的某些内容发生变化,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并不适用于本题的情况。
为什么选B:因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这是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情况的法律后果,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离婚
B、撤销婚姻
C、协议离婚
D、变更婚姻
答案:B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离婚:指的是依法解除夫妻关系。但这并不是对不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情况的法律后果。
B. 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可以在知道事实真相后一年内请求撤销该婚姻。因此,这个选项是正确的。
C. 协议离婚:指的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这与题目中的情况不符,因为题目强调的是一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
D. 变更婚姻:这个选项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通常指的是婚姻关系中的某些内容发生变化,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并不适用于本题的情况。
为什么选B:因为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婚姻。这是对未如实告知重大疾病情况的法律后果,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0.2
B. 0.25
C. 0.3
D. 0.15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关于定金的规定。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因此,选项A(0.2)是正确的答案。
解析各选项:
A. 0.2:正确答案,符合法律规定。
B. 0.25:高于法律规定的上限,因此错误。
C. 0.3:同样高于法律规定的上限,因此也是错误的。
D. 0.15:虽然这个数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但它并不是最高限额,而题目问的是定金的最大比例,所以D不是最佳答案。
选择A作为答案是因为它准确反映了法律规定中关于定金数额的上限,即主合同标的额的20%。
A. 没有
B. 按还款时间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C.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D. 借款到期时双方协商利息率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约定的法律常识题。我们需要分析借款合同在未明确约定利息时的法律后果。
首先,理解题目中的关键信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这意味着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及利息的支付及其计算方式。
接下来,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没有):这个选项意味着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利息不被视为合同的一部分,即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
B选项(按还款时间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这个选项提出了一个具体的计算方式,但合同未约定时,不能单方面强加这种计算方式。
C选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同样,这也是一个具体的计算方式,但同样不适用于未明确约定的合同。
D选项(借款到期时双方协商利息率):这个选项提议在借款到期时协商,但题目问的是合同未约定时的处理方式,因此这个选项不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意味着,在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借款人没有支付利息的义务。
因此,答案是A(没有),因为它准确地反映了在没有明确约定时,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的法律原则。
A. 15
B. 7
C. 20
D. 60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租赁法律关系中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相关规定。
选项解析: A. 15日: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B. 7日:这个选项的时间太短,不符合法律规定。 C. 20日:这个选项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 D. 60日:这个选项的时间过长,同样不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答案是A,因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租人在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有15天的优先购买权考虑期限。如果在这15天内承租人未明确表示购买,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因此,选项A符合法律规定,是正确答案。
A. 10
B. 15
C. 30
D. 20
解析:根据中国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因此,正确答案是 D.20 年。选择这个答案是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期限的上限,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其他选项 A(10年)、B(15年)、C(30年)都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是正确答案。
A. 20
B. 30
C. 15
D. 60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期限的法律知识题。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并确定正确答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的关键信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一个关于时间期限的法律规定。
现在,我们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20日):此选项提供的时间期限与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不符,可以排除。
B选项(30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选项与法律规定一致。
C选项(15日):此选项的时间期限过短,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可以排除。
D选项(60日):此选项的时间期限过长,同样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可以排除。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30日)。
因此,答案是B.30。
A. 董事长
B. 股东
C. 总经理
D. 法定代表人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并非所有公司都有董事长,且营业执照上并不要求必须载明董事长姓名。
B. 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但营业执照上不会列出所有股东的名字,只需载明注册资本等信息。
C. 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营业执照上同样不要求必须载明总经理姓名。
D.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姓名必须在营业执照上载明。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选择答案D的原因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进行法律行为和签署重要文件时的代表,因此在营业执照上明确法定代表人是必要的。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股东会
B. 党委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知识。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下面是对各个选项的解析:
A. 股东会: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B. 党委会:这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而是指企业中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党的工作和活动,在国有企业中较为常见,但在公司决策层面并不具有法定的权力地位。
C. 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会负责。它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但不是权力机构。
D. 监事会:监事会也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经理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它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但不是权力机构。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因此正确答案为A。
A. 1/3股东同意
B. 全部股东同意
C.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 2/3股东同意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公司法规定的问题,需要准确理解《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分析题目并罗列出重要信息:
题目涉及的是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关键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接下来,对每个选项进行逻辑推理:
A. 1/3股东同意:这个比例低于公司法中通常要求的股东同意比例,因此不太可能是正确答案。
B. 全部股东同意:这个选项过于严格,不符合公司法中对于股东转让出资的常规规定,因为通常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
C.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个选项符合《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常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 2/3股东同意:虽然2/3的比例在公司法中常用于某些重大决策,但对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通常不需要这么高的同意比例。
因此,正确答案为C,即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基于《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明确规定。
A. 股东人数的多少
B. 公司人员数量
C. 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
D. 公司是否发行股份
解析:选项解析:
A. 股东人数的多少:这个选项不正确,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划分并不直接基于股东人数的多少。
B. 公司人员数量:这个选项也不正确,公司人员的数量并不是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
C. 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方面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是它们的分类标准。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高。
D. 公司是否发行股份:这是正确的答案。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份,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份,股东的责任限于其认购的股份。这是两者最基本的区别。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选择D是因为“公司是否发行股份”是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标准。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股东之间转让股份也受到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发行股票,并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份的公开交易。因此,D选项正确地反映了两种公司类型的本质区别。
A. 年
B. 半年
C. 季度
D. 月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对于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频率的要求。根据该规定第十条,正确答案是B,即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解析各选项:
A. 年:虽然每年进行总结和规划是必要的,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需要更加频繁地进行讨论和监督,因此每年一次的频率过低。
B. 半年:这是正确答案。每半年召开一次这样的会议能够确保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有足够的关注和及时的调整。
C. 季度:虽然更加频繁地讨论可以更好地推进工作,但是该规定并没有要求如此高的频率,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效率和其他工作的平衡。
D. 月: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过于频繁,可能会干扰到其他重要工作的开展,并且没有必要性。
选择B的原因在于,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或党组会议,既保证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持续关注,又不会因为会议过于频繁而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