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
B、30
C、15
D、60
答案:B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期限的法律知识题。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并确定正确答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的关键信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一个关于时间期限的法律规定。
现在,我们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20日):此选项提供的时间期限与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不符,可以排除。
B选项(30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选项与法律规定一致。
C选项(15日):此选项的时间期限过短,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可以排除。
D选项(60日):此选项的时间期限过长,同样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可以排除。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30日)。
因此,答案是B.30。
A、20
B、30
C、15
D、60
答案:B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离婚登记申请撤回期限的法律知识题。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并确定正确答案。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问题的关键信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一个关于时间期限的法律规定。
现在,我们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20日):此选项提供的时间期限与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不符,可以排除。
B选项(30日):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个选项与法律规定一致。
C选项(15日):此选项的时间期限过短,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可以排除。
D选项(60日):此选项的时间期限过长,同样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的法定时间,可以排除。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有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30日)。
因此,答案是B.30。
A. 董事长
B. 股东
C. 总经理
D. 法定代表人
解析:选项解析如下:
A. 董事长:董事长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并非所有公司都有董事长,且营业执照上并不要求必须载明董事长姓名。
B. 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但营业执照上不会列出所有股东的名字,只需载明注册资本等信息。
C. 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但营业执照上同样不要求必须载明总经理姓名。
D.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依法对外代表公司的人,其姓名必须在营业执照上载明。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指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选择答案D的原因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进行法律行为和签署重要文件时的代表,因此在营业执照上明确法定代表人是必要的。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股东会
B. 党委会
C. 董事会
D. 监事会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知识。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下面是对各个选项的解析:
A. 股东会:这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如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等。
B. 党委会:这不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部分,而是指企业中的党组织,主要负责党的工作和活动,在国有企业中较为常见,但在公司决策层面并不具有法定的权力地位。
C. 董事会:董事会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管理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股东会负责。它是公司的业务执行机构,但不是权力机构。
D. 监事会:监事会也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经理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它是公司的监督机构,但不是权力机构。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因此正确答案为A。
A. 1/3股东同意
B. 全部股东同意
C.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 2/3股东同意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公司法规定的问题,需要准确理解《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相关规定。
首先,我们分析题目并罗列出重要信息:
题目涉及的是我国《公司法》的规定。
关键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
接下来,对每个选项进行逻辑推理:
A. 1/3股东同意:这个比例低于公司法中通常要求的股东同意比例,因此不太可能是正确答案。
B. 全部股东同意:这个选项过于严格,不符合公司法中对于股东转让出资的常规规定,因为通常不需要全部股东同意。
C. 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个选项符合《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常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D. 2/3股东同意:虽然2/3的比例在公司法中常用于某些重大决策,但对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通常不需要这么高的同意比例。
因此,正确答案为C,即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基于《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明确规定。
A. 股东人数的多少
B. 公司人员数量
C. 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
D. 公司是否发行股份
解析:选项解析:
A. 股东人数的多少:这个选项不正确,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划分并不直接基于股东人数的多少。
B. 公司人员数量:这个选项也不正确,公司人员的数量并不是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标准。
C. 公司注册资本的多少: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注册资本方面有所不同,但这并不是它们的分类标准。例如,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大陆的最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万元,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更高。
D. 公司是否发行股份:这是正确的答案。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发行股份,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出资额;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股份,股东的责任限于其认购的股份。这是两者最基本的区别。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 选择D是因为“公司是否发行股份”是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标准。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向社会公开募股,股东之间转让股份也受到限制;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发行股票,并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股份的公开交易。因此,D选项正确地反映了两种公司类型的本质区别。
A. 年
B. 半年
C. 季度
D. 月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对于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频率的要求。根据该规定第十条,正确答案是B,即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解析各选项:
A. 年:虽然每年进行总结和规划是必要的,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需要更加频繁地进行讨论和监督,因此每年一次的频率过低。
B. 半年:这是正确答案。每半年召开一次这样的会议能够确保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有足够的关注和及时的调整。
C. 季度:虽然更加频繁地讨论可以更好地推进工作,但是该规定并没有要求如此高的频率,可能是因为考虑到实际操作中的效率和其他工作的平衡。
D. 月: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过于频繁,可能会干扰到其他重要工作的开展,并且没有必要性。
选择B的原因在于,每半年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或党组会议,既保证了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持续关注,又不会因为会议过于频繁而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
A. 中国化现代化
B. 中国化时代化
C. 中国化科学化
D. 中国化民主化
解析:这是一道选择题,需要我们分析并确定哪个选项最准确地描述了“马克思主义行”的特定属性和背景。
首先,我们来审视题干中的关键信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 )的马克思主义行。” 这里的核心是理解“马克思主义行”是在何种特定条件下或如何被具体应用的。
接下来,我们逐一分析选项:
A选项(中国化现代化):虽然“中国化”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应用,但“现代化”并不特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特定阶段或特点,因此不够精确。
B选项(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选项既强调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具体应用(“中国化”),又指出了这种应用是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演进的(“时代化”),符合题干中“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的语境,即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成功不仅在于其被本土化,还在于它不断适应时代的变化。
C选项(中国化科学化):虽然“中国化”是准确的,但“科学化”并不特指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特定方式或特点,与题干要求不完全吻合。
D选项(中国化民主化):“中国化”同样适用,但“民主化”并不准确反映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核心特点,也不是题干所要强调的马克思主义行的关键所在。
综上所述,B选项(中国化时代化)最准确地描述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为什么行的关键所在,即马克思主义不仅在中国得到了本土化应用,还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演进和发展。
因此,答案是B。
A. 向上级政府或部门请示,本级党委(党组)是主体
B. 对于已经有明确规定或上级作过明确指示的,可以重复报送请示
C. 请示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对工作作出指示、审批等
D. 可以将不同事项向上级机关进行“一揽子”请示
解析:选项A解析:请示的主体应当是具有隶属关系的下级单位或个人,而不是本级党委(党组)。因此,选项A错误。
选项B解析:对于已有明确规定或上级已有明确指示的事项,不应重复请示,以避免不必要的工作重复和资源浪费。选项B错误。
选项C解析:请示的确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对工作作出指示、审批等,这是请示文种的基本用途。因此,选项C正确。
选项D解析:“一揽子”请示通常不被鼓励,因为它可能会导致请示内容杂乱无章,不利于上级机关集中、清晰地处理问题。请示应当一事一请示,保持请示的针对性和明确性。选项D错误。
因此,正确答案是C。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通报
B. 总结
C. 反馈
D. 问责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督查督办工作流程的理解。督查督办是指对某些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和促进的过程,确保这些事项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在这一过程中,通常会经历以下几个步骤:立项(确定需要督查督办的具体事项)、承办(分配任务给具体的责任人或部门)、延期(当遇到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时,申请延长处理时间)、接下来是填空部分、办结(完成任务后的确认)、归档(将已完成的任务资料整理存档)。
选项分析:
A. 通报:通报是在特定情况下,将督查督办的情况向上级报告或者向相关人员公布,但它不是工作流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而是一种信息传递的方式。
B. 总结:总结是对已完成工作的回顾和评估,虽然在实际工作中很重要,但并不是督查督办流程中的一个标准步骤。
C. 反馈:反馈是指在督查督办的过程中,责任人或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督查方汇报工作进展,确保双方信息同步,是督查督办流程中的关键一环。
D. 问责:问责是对未能完成任务的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虽然在督查督办中可能会涉及到,但它是对出现问题的一种事后处理方式,而不是流程的一部分。
因此,正确答案是C. 反馈,因为反馈是确保督查督办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步骤之一,它使得整个过程更加透明,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A. 求短
B. 求实
C. 求新
D. 求变
解析:这是一道定义判断类型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稿起草的要求,并从给定选项中找出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一项。
首先,我们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稿起草的核心理念。在文稿起草中,强调的是内容的质量、实用性和创新性,同时注重表达的简洁明了。这些要求旨在提高文稿的实效性和可读性。
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选项(求短):这体现了文稿应该简洁明了的要求,避免冗长和繁琐的表达,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稿起草的改进文风的要求。
B选项(求实):这反映了文稿应该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也是文稿起草中的重要原则。
C选项(求新):这表示文稿在内容和形式上应该有所创新,不拘泥于传统,能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同样符合改进文风的要求。
D选项(求变):虽然变化和创新在某些情况下是积极的,但在这里,“求变”并不特指文稿起草中的积极变化,如内容创新或形式革新。它更多地被解读为一种无特定方向的变动,可能不符合文稿起草中强调的明确性和稳定性。此外,从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稿起草的具体要求来看,并未明确提及“求变”作为核心要求。
综上所述,A、B、C三个选项都符合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稿起草的要求,而D选项(求变)则不符合这些具体要求,因为它缺乏明确性和针对性,且未作为核心要求被提及。
因此,答案是D。
A. 三分之一以上
B. 二分之一以上
C. 三分之二以上
D. 四分之三以上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法定人数要求。
选项解析如下: A. 三分之一以上:这个比例太低,不足以保证决策的严肃性和民主性。 B. 二分之一以上:虽然这个比例比三分之一高,但仍然不足以体现集体决策的重要性。 C. 三分之二以上:这个比例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决策的民主性和合法性。 D. 四分之三以上:这个比例过高,虽然能更好地体现集体决策,但不是法定要求。
答案选择C的原因是: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这是确保决策民主性和合法性的法定要求。因此,正确答案是C。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