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A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这个选项表明机关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中确实包含了“六种思维”,即全局思维、统筹思维、服务思维、效率思维、组织思维、一流思维。
选项B:错误。这个选项表明机关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中所说的“六种思维”并非如题目所述。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选择B是因为机关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中的“六种思维”并不完全等同于题目中所列出的六种思维。虽然题目中所列的思维模式都是机关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的,但它们可能并不是官方文件或相关准则中确切定义的“六种思维”。实际上,不同的机构或文献可能对“六种思维”有不同的定义。因此,根据题目的表述和可能存在的定义差异,答案应选择B,即错误。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对“五笔账”的理解。“五笔账”是一个比喻的说法,通常用来形容在进行决策或评估某个项目时需要考虑的五个方面的成本或收益,但是题目中提供的“五笔账”的具体内容(政治账、平台账、经济账、发展账、满意账)并不是广泛接受或标准定义的内容。实际上,“五笔账”这一概念更多地出现在企业管理和政府决策中,指的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政治效益和文化效益等五个方面,用以全面评估一个项目的整体影响。
因此,题目中的描述并不准确,故选择B(错误)。正确理解“五笔账”的含义对于做出全面、合理的决策至关重要。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是一道涉及法律常识和逻辑推理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题干中的法律条文和买卖行为的有效性。
首先,理解题干中的关键信息:题干明确提到“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这是一个明确的法律禁止性规定。
接下来,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正确):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认为违反禁止性规定的买卖行为是有效的,这与题干中的法律条文相悖。
B选项(错误):选择这个选项,即认为违反禁止性规定的买卖行为是无效的。这符合题干中的法律条文,因为法律明确禁止了这类买卖行为,所以这类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根据题干中的法律条文和逻辑推理,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题干明确禁止了人体细胞、组织、器官、遗体的买卖。
任何违反这一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
因此,正确答案是B(错误),因为违反禁止性规定的买卖行为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意味着如果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那么他们就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项B:“错误”意味着即使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他们也不会被自动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根据中国法律,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实际上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这个描述并不全面。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应当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的是那些能够辨认自己行为但是需要监护人辅助的成年人,如老年人或者精神状况有一定限制的人。
因此,正确答案是B,原因是题干中的描述并不准确,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应当被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对“近亲属”概念的理解。在中国法律中,“近亲属”的范围通常不仅限于配偶、父母、子女,还可能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因此,选项B(错误)是正确的答案。
选择B的原因在于,将“近亲属”的定义仅仅局限于配偶、父母、子女是不全面的,它忽略了其他在法律上也被视为近亲属的家庭成员。因此,正确理解“近亲属”的完整定义对于处理家庭关系相关的法律事务非常重要。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合同法中违约金与定金条款选择适用性的问题。我们来逐一分析题目和选项:
理解题目背景:
题目描述了合同中的两种违约救济方式:违约金和定金。
询问的是,在合同中同时约定了这两种方式时,违约发生时,守约方是否可以同时选择使用。
分析选项:
A选项(正确):如果选择A,意味着守约方可以同时要求违约金和定金,但这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符。
B选项(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这意味着守约方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责任,不能同时要求。
确定答案:
根据上述合同法规定,守约方在对方违约时,不能同时要求违约金和定金。因此,B选项(错误)是正确答案。
综上所述,选择B选项(错误)是因为在合同中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时,违约发生时,守约方不能同时要求两者,而只能择一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