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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口提出发扬“六种精神”,是指发扬主动精神、( )、攻坚精神、斗争精神、自我革命精神,全力为集团公司攻坚年任务目标赋能助力。

A、创新精神、奋斗精神

B、拼搏精神、挑战精神

C、拼搏精神、钻研精神

D、钻研精神、挑战精神

答案:B

解析:题目要求选择能够与“主动精神”、“攻坚精神”、“斗争精神”、“自我革命精神”并列的精神品质,以全面反映山东港口提出的“六种精神”。在分析各选项之前,我们先理解每个选项中的精神含义:

创新精神:指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勇于改变现状的精神。
奋斗精神:指为了达到某个目标而不懈努力的精神。
拼搏精神:指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不退缩,全力以赴去克服的精神。
挑战精神:指敢于面对未知和困难,勇于接受挑战的态度。
钻研精神:指深入研究某一领域或问题,追求卓越的态度。

根据题目中提到的其他几种精神(主动、攻坚、斗争、自我革命),它们都强调了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的态度和行动力。因此,在备选答案中,“拼搏精神”和“挑战精神”更符合这一主题,因为它们同样强调了面对困难时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态度。

所以正确答案是B选项:“拼搏精神、挑战精神”。

选择这个答案的原因在于,这些精神共同构成了一个积极向上、勇于面对挑战的价值观体系,对于推动企业发展、实现攻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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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以“法典” 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e-7173-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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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e-bbc3-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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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典》规定的( )。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f-0710-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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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 )视为住所。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f-51c6-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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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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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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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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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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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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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 )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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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港口提出发扬“六种精神”,是指发扬主动精神、( )、攻坚精神、斗争精神、自我革命精神,全力为集团公司攻坚年任务目标赋能助力。

A、创新精神、奋斗精神

B、拼搏精神、挑战精神

C、拼搏精神、钻研精神

D、钻研精神、挑战精神

答案:B

解析:题目要求选择能够与“主动精神”、“攻坚精神”、“斗争精神”、“自我革命精神”并列的精神品质,以全面反映山东港口提出的“六种精神”。在分析各选项之前,我们先理解每个选项中的精神含义:

创新精神:指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和途径,勇于改变现状的精神。
奋斗精神:指为了达到某个目标而不懈努力的精神。
拼搏精神:指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不退缩,全力以赴去克服的精神。
挑战精神:指敢于面对未知和困难,勇于接受挑战的态度。
钻研精神:指深入研究某一领域或问题,追求卓越的态度。

根据题目中提到的其他几种精神(主动、攻坚、斗争、自我革命),它们都强调了面对困难和挑战时的态度和行动力。因此,在备选答案中,“拼搏精神”和“挑战精神”更符合这一主题,因为它们同样强调了面对困难时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态度。

所以正确答案是B选项:“拼搏精神、挑战精神”。

选择这个答案的原因在于,这些精神共同构成了一个积极向上、勇于面对挑战的价值观体系,对于推动企业发展、实现攻坚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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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题目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 )以“法典” 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A. 第一部

B. 第二部

C. 第三部

D. 第四部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中国法律历史与现状的识别问题。我们需要根据题目描述,结合中国法律的发展历程,来判断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首先,理解题目中的关键信息:《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且被视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接下来,我们逐个分析选项:

A选项(第一部):这个选项表明《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考虑到《民法典》的编纂和出台是中国法律史上的一件大事,且在此之前,中国并未有以“法典”命名的综合性法律,这个选项是合理的。
B选项(第二部):如果《民法典》是第二部,那么意味着在此之前已经存在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但根据历史记录,这并不成立。
C选项(第三部):同理,这个选项也暗示了之前已有两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与历史事实不符。
D选项(第四部):这个选项则意味着之前已有三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同样不符合历史记录。

综上所述,根据《民法典》在中国法律史上的地位和其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的事实,我们可以确定A选项(第一部)是正确的。

因此,答案是A。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e-7173-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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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 )。

A. 公序良俗

B. 父母意愿

C. 户籍规定

D. 家庭和睦

解析:选项A:公序良俗,指的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要求个人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共秩序和基本道德。

选项B:父母意愿,虽然父母对子女的姓名有一定的影响力,但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个人权利,不应当仅仅受父母意愿的约束。

选项C:户籍规定,户籍管理规定对姓名的登记有具体要求,但姓名权是个人权利,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个人有权决定自己的姓名。

选项D:家庭和睦,家庭和睦是家庭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但不是决定姓名权的法律依据。

答案选择A的原因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可以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这种权利的行使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意味着,虽然个人对自己的姓名有决定权,但是也需要考虑到社会的基本道德和公共秩序,不能使用有损社会风尚、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姓名。因此,正确答案是A。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e-bbc3-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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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九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典》规定的( )。

A. 自愿原则

B. 生态原则

C.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D. 绿色原则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对《民法典》基本原则的理解。《民法典》第九条的规定强调了在进行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有义务考虑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

选项解析如下:

A. 自愿原则:这一原则指的是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基于自己的意愿,不得强迫。虽然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则,但它并不直接涉及到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问题。
B. 生态原则:这个选项听起来与题目描述的内容相关,但是“生态原则”并不是《民法典》中明确提出的法律原则。
C.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该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且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良好风俗习惯。尽管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但它主要关注的是行为的合法性及社会道德层面,而不是特定地指向环境保护。
D. 绿色原则:这是正确答案。《民法典》中的“绿色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因此,根据《民法典》第九条的具体内容,本题的答案为D选项——绿色原则,因为它最准确地反映了法律条文的核心含义,即在进行民事活动时应当考虑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9f-0710-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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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 )视为住所。

A. 户籍登记地

B. 经常居所

C. 房产登记地址

D. 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法律常识的问题,主要考察的是对自然人住所的认定。我们来逐一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户籍登记地):户籍登记地通常指的是个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然而,在法律上,当自然人的经常居所与户籍登记地不一致时,通常不会单纯以户籍登记地作为住所的认定标准。

B选项(经常居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的经常居所通常被视为其住所,特别是在经常居所与户籍登记地或其他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情况下。这是因为经常居所更能反映一个人的实际生活状态和居住习惯。

C选项(房产登记地址):房产登记地址指的是个人名下房产的登记地点。虽然房产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但房产登记地址并不等同于个人的住所,特别是在个人并未实际居住在该房产中的情况下。

D选项(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这个选项过于宽泛,且并未明确指出哪些身份登记是有效的,也不足以作为确定住所的明确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常识和对各选项的分析,当自然人的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时,其经常居所应被视为住所。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经常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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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 )。

A. 行政责任

B. 刑事责任

C.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

D. 民事责任

解析:选项解析:

A. 行政责任:指的是违反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的行为所需承担的责任,通常由国家行政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B. 刑事责任:指的是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需承担的责任,通常由司法机关依法给予刑事处罚。

C. 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表示行为人既要承担刑事责任也要承担民事责任。

D. 民事责任:指的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或其他民事责任。

为什么选择D: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D,即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应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因为民事责任通常涉及对受害人的直接赔偿,是恢复或补偿受害人损失的直接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责任是对受害人民事权益的救济,因此在责任竞合时,优先保障民事责任的承担,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虽然也是法律责任,但它们主要是对行为人的惩罚和教育,不影响受害人民事权益的恢复。因此,当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所有责任时,法律规定应优先满足民事责任。

选择「段落」

可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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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A. 双方各自分摊民事责任

B. 自愿

C. 协商确定民事责任

D. 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这道题目考查的是关于不可抗力在法律上的理解及其后果。根据中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当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免除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不承担民事责任,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

解析各个选项:

A. 双方各自分摊民事责任:这种处理方式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原则。不可抗力意味着事件的发生是无法预测和控制的,因此不应该由任何一方承担责任或分摊责任。
B. 自愿:这个选项表述模糊,并没有直接回答在不可抗力情况下是否需要承担责任的问题,因此不是正确答案。
C. 协商确定民事责任:虽然合同双方可以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就如何处理进行协商,但这并不改变不可抗力本身导致的责任免除原则。因此,这一选项也不是最准确的答案。
D. 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正确的答案。根据法律规定,在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受影响的一方可以免于承担因未能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综上所述,选择D作为答案是因为它准确反映了不可抗力条件下法律责任的免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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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承担民事责任。

A. 施救人

B. 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C. 被害人

D. 受益人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紧急避险的法律原则来判断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首先,理解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损害另一法益以保护较大法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行为。这里的关键是理解“引起险情发生的人”与“避险行为”之间的关系。

接下来,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施救人):施救人是进行避险行为的人,但通常不是引起险情的人。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施救人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而采取的行动,其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B选项(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根据紧急避险的法律原则,引起险情的人应对其造成的损害负责。因为避险行为是针对其引起的危险而采取的,所以民事责任应由其承担。
C选项(被害人):被害人是在紧急避险中受到损害的一方,但由于避险行为是为了保护更大的利益,被害人通常不应由自己承担这部分损失。
D选项(受益人):受益人可能是避险行为所保护的利益方,但并非引起险情的人,因此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紧急避险的法律原则,民事责任应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因此,正确答案是B选项(引起险情发生的人)。

https://www.shititong.cn/cha-kan/shiti/001393d4-07a0-33c2-c059-334faf7617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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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 )。

A. 离婚

B. 撤销婚姻

C. 协议离婚

D. 变更婚姻

解析:选项解析:

A. 离婚:指夫妻双方通过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但此选项并不符合题目中因隐瞒重大疾病而需采取的法律行为。

B. 撤销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另一方有权请求撤销该婚姻。这个选项符合题目中的情况。

C. 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离婚协议,然后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但此选项也不符合题目中因隐瞒重大疾病而需采取的法律行为。

D. 变更婚姻:这个选项在法律上不是一个明确的概念,不符合题目要求。

为什么选择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一方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对方其患有重大疾病,这属于法定的婚姻可撤销情形。因此,正确答案是B,即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婚姻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登记的真实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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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A. 0.2

B. 0.25

C. 0.3

D. 0.15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关于定金法律规定的知识点。根据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因此,正确答案是A选项,即0.2或20%。

解析各选项:

A. 0.2:这是正确的答案,符合法律规定。
B. 0.25:虽然这个比例在商业实践中可能被使用,但它超过了法定的最大限额,所以不正确。
C. 0.3:这个比例同样超出了法定的最大限额,因此也是错误的。
D. 0.15:虽然这个比例低于法定的最大限额,但是它不是最大的合法比例,因此不是正确答案。

选择A作为答案的原因是因为它准确反映了中国法律对于定金数额上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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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 )利息。

A. 没有

B. 按还款时间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C. 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D. 借款到期时双方协商利息率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借款合同利息约定的理解题。我们需要分析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应如何视为处理。

首先,我们审视各个选项:

A选项(没有):意味着在借款合同未明确约定支付利息时,视为不支付利息。
B选项(按还款时间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这个选项引入了一个不确定的“还款时间”作为计算利息的依据,而题目中并未提及还款时间作为利息计算的依据。
C选项(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此选项同样引入了一个外部标准(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但题目并未提及应参照此标准。
D选项(借款到期时双方协商利息率):这个选项提出在借款到期时协商利息率,这与题目中的“没有约定”相矛盾,因为协商是在未明确约定之后的补救措施,而非原始约定。

接下来,我们根据借款合同法的通常原则进行分析。在合同法中,如果合同双方未就某项条款达成一致(如利息支付),则通常视为该条款不存在或不被执行。在这个问题中,既然借款合同没有约定支付利息,那么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应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A选项(没有)最符合题目要求和合同法的一般原则。因此,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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