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这道题涉及的是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和定金的规定。根据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时,如果发生了一方违约的情况,对方不能同时要求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
解析选项:
A. 正确:这个选项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守约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之一,而不能同时主张两者。
B. 错误:这是正确的答案。因为按照中国的法律,违约金和定金都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担保形式,它们的作用相似,所以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守约方需要在这两个救济手段之间作出选择,而不能同时使用。
因此,正确答案是B(错误),即题目中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进行索赔,但不能同时要求违约金和定金。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这道题涉及的是合同法中关于违约金和定金的规定。根据中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时,如果发生了一方违约的情况,对方不能同时要求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
解析选项:
A. 正确:这个选项是错误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守约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之一,而不能同时主张两者。
B. 错误:这是正确的答案。因为按照中国的法律,违约金和定金都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设立的担保形式,它们的作用相似,所以一旦出现违约情况,守约方需要在这两个救济手段之间作出选择,而不能同时使用。
因此,正确答案是B(错误),即题目中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式进行索赔,但不能同时要求违约金和定金。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是一道定义判断类型的问题,我们需要分析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否能成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首先,我们梳理一下题目中的关键信息:
题目询问的是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是否能成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接下来,我们分析各个选项:
A选项(正确):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不能成为这些犯罪的主体。但这与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符。
B选项(错误):选择这个选项,即表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能成为这些犯罪的主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如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可以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
现在,我们根据这些信息和法律规定来解释为什么选B:
贪污罪:根据相关法律,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可以构成此罪。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同样,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此罪。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同样可以构成此罪。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能成为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因此选择B选项(错误)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公文格式中对附件排版的要求。
选项A:“正确”表示附件2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与“附件”首字对齐。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
选项B:“错误”表示附件2名称较长需回行时,不需要与“附件”首字对齐。这是正确的。
解析: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当公文带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附件时,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而不是与“附件”二字的首字对齐。因此,选项B是正确的。这样做是为了保持附件名称的整齐和美观,方便阅读者识别和查找。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道题的表述是关于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和行驶里程的规定。题目给出的信息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应当不低于8年或行驶里程不低于30万公里。超过8年或30万公里的,应当更新。”选项为 A.正确 和 B.错误。
根据题目的描述来看,实际上对于公务用车的使用规定,通常是指车辆达到一定条件后需要考虑更换,而不是必须立即更换。这里的“或”字意味着只要满足一个条件(即使用年限达到8年或是行驶里程达到30万公里),就可能触发车辆更新的需求。但是,这并不表示一旦超过了这个年限或里程数就必须立刻更换车辆,而是提示管理者应该开始考虑更新计划了。因此,说“超过8年或30万公里的,应当更新”这样的绝对性说法是不准确的。
所以正确的答案是 B. 错误。因为题干中所述的内容过于绝对化,并不符合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要求。在实际情况中,是否更新车辆还需要综合考量车辆的实际状况、预算限制等因素。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是一道关于督查督办工作原则的判断题。首先,我们需要理解题目中提到的督查督办工作原则,然后与通常理解的或实际应用的督查督办原则进行对比。
题目解析:
督查督办通常指的是对某项工作、任务或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催促,以确保其按照预定计划和质量要求完成。
题目中提到的三个原则是:过程控制、按时反馈、效率优先。
选项分析:
A选项(正确):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题目中列出的三个原则都是督查督办工作的核心原则。
B选项(错误):如果选择这个选项,则意味着题目中列出的原则并不完全准确或全面。
原则对比:
过程控制:这确实是督查督办的一个重要方面,因为它涉及到对工作进度的实时监控和调整。
按时反馈:反馈是监督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但“按时”可能不是最核心的表述,因为反馈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样重要,而不仅仅是“按时”。
效率优先:虽然效率在督查督办中很重要,但通常督查督办更强调的是效果和质量,而不仅仅是效率。在某些情况下,为了确保质量和效果,可能需要牺牲一定的效率。
结论:
综合考虑,虽然题目中的三个原则都与督查督办有关,但它们并不完全准确地概括了督查督办的核心原则。特别是“效率优先”这一点,可能过于简化了督查督办的复杂性。
因此,更全面的督查督办原则可能包括过程控制、及时反馈(强调准确性和及时性,而不仅仅是按时)、效果和质量优先等。
所以,正确答案是B(错误),因为题目中列出的原则虽然与督查督办相关,但并不完全准确地概括了其核心原则。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意味着会议确定的事项和督查事项确实是以会议纪要印发的时间作为开始计时的依据。
选项B:“错误”则表示会议确定的事项和督查事项的开始计时并非以会议纪要印发的时间为依据。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B): 通常情况下,集团公司各类会议确定的事项和督查事项应该以会议实际决定或者任务实际分配的时间点开始计时,而不是以会议纪要印发的时间为起点。因为会议纪要的印发可能会有延迟,如果以印发时间作为计时起点,可能会导致实际执行时间的延误,影响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因此,正确的做法应当是以会议决策的时间或任务分配的时间作为督查事项开始计时的依据,故选项A的说法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答案。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这道题目考察的是对有办结时间要求的督查事项处理原则的理解。
选项解析:
A. 正确:如果选择这个选项,意味着认为被督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由地决定延后办理时限。但这是不正确的做法。
B. 错误:正确答案是B,说明实际上对于有明确办结时间要求的督查事项,被督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不能擅自延后。这是因为督查工作的目的是确保各项任务能够按时、按质完成,保证工作效率和效果。如果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期,则应事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得到批准,而不是自行决定。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为B(错误),因为根据一般管理和监督的原则,涉及到具体时间节点的任务安排通常都具有一定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允许随意更改或推迟,除非经过正式流程申请并获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