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B、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C、 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D、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A、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B、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C、 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D、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A. 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
B. 确认劳动关系的
C. 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
D. 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当事人仲裁审查申请,应当及时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范围的;(二)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的;(三)超出规定的仲裁审查申请期间的;(四)确认劳动关系的;(五)调解协议已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
解析:解析:《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26号)第四条:《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A. 自确定违法行为起,增加3年
B. 期满不予移出“黑名单”并自动续期1年
C. 期满不予移出“黑名单”并自动续期2年
D. 期满移出“黑名单”并另行处罚
解析:解析: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A. 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
B. 因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
C. 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解除条件出现的
D.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解析:《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A. 用人单位住所地;市
B. 用人单位住所地;设区的市
C.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市
D. 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设区的市
解析:解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A.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C.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D.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
解析:解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A. 五年
B. 十年
C. 十五年
D. 二十年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仲裁裁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不少于五年。
A. 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B. 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C. 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D.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A. 560元
B. 800元
C. 1360元
D. 1420元
解析: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