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业集体合同
B、 纲领性集体合同
C、 专项集体合同
D、 不完全集体合同
答案:C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A、 职业集体合同
B、 纲领性集体合同
C、 专项集体合同
D、 不完全集体合同
答案:C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
A. 560元
B. 800元
C. 1360元
D. 1420元
解析:解析:《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A. 派驻仲裁庭
B. 巡回仲裁庭
C. 流动仲裁庭
D. 仲裁院分庭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二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案件处理实际需要设立派驻仲裁庭、巡回仲裁庭、流动仲裁庭,就近就地处理争议案件。
解析:解析: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七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就部分仲裁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仲裁庭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出具调解书。
A. 5000元
B.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2000元
D.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解析:解析: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A. 1998年
B. 2004年
C. 2008年
D. 2011年
解析:解析:《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A. 家庭直接招用人员做保姆
B. 劳务派遣单位招聘劳务派遣工
C.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但未签订劳动合同
D.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招用本地劳动者
解析:解析:《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4条规定,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A. 信用卡
B. 社会保障卡
C. 贷记卡
D. 银行卡
解析: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款规定,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银行账户所绑定的农民工本人社会保障卡或者银行卡,用人单位或者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
A. 3年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解析:null
A. 56
B. 98
C. 113
D. 128
解析:解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A.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其中“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
B.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C.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D.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析:解析:《劳务派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同时该《规定》第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