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B、 未成年人
C、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D、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
答案:BC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2023年浦东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试卷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知,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B项“未成年人”不满足(2)条件,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B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7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C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C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因此,选择BC选项。
A、 间歇性精神病患者
B、 未成年人
C、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
D、 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的
答案:BC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2023年浦东区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笔试试卷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由此可知,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1)中国公民;(2)年满十八周岁;(3)未被剥夺政治权利。B项“未成年人”不满足(2)条件,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B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57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此,C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是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C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因此,选择BC选项。
A. ①④⑥⑤③②
B. ①⑥⑤④③②
C. ④②⑥①⑤③
D. ④①⑥⑤②③
解析:[解析]第一步,观察选项特征,确定首句。首句是①和④,①句中出现了“这样的帝国”,代词在句内无指代对象,不适合做首句,排除A项和B项。第二步,对比选项。④句主要讲述的是“游牧民族”,①句主要讲述的是“这些帝国”,②句主要讲述的是“这些民族”,根据话题一致原则,④句后应接②句。答案锁定C选项。第三步,验证选项。⑥句讲述“所建立的帝国”,后接“这样的帝国都是昙花一现”,符合话题一致;⑤句和③句均讲述“压力”,符合话题一致。因此,选择C选项。
A. 四班第一,三班第二,一班第三,二班第四
B. 二班第一,一班第二,三班第三,四班第四
C. 三班第一,[四班第二,二班第三,一班第四
D. 一班第一,二班第二,四班第三,三班第四
A. A
B. B
C. C
D. D
解析:[解析]第一步,观察特征。图形元素组成相同,考虑位置类。第二步,一条式,从左到右找规律。题干中的“L”形每次逆时针旋转90°,同时黑色方块从“L”形较短的一端向较长的一端移动一格,只有B项符合。因此,选择B选项。
解析:[解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民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在分配中兼顾三者利益。因此,本题说法正确。
A. 一国国防力量是否强大,取决于全体民众尚武精神的强弱
B. 一些民众把“两亩土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作为生活目标
C. 小农经济观念残留是当代中国民众尚武精神弱化的根本原因
D. 崇尚农业文化的民族勤劳、智慧、节俭、团结仁义,在国防上表现为固土自守、保家卫国
A. 无所顾忌
B. 无所不为
C. 无所事事
D. 无所作为
解析:[解析]第一步,分析语境。根据“不是……而是……”这个反向并列关联词可知,前后意思相反,后面谈到“我们尽力做了”,所以前文应该表达“我们不尽力去做”的含义。第二步,辨析选项。A项“无所顾忌”指没有什么顾虑、畏惧(地去做某件事情);B项“无所不为”指什么坏事都干或干尽了坏事;C项“无所事事”形容闲着什么事情都不干,侧重点是闲,三者均不能和“尽力做”构成反向语义,不符合文意,排除A项、B项和C项。D项“无所作为”意思是没有做出任何成绩;指工作中安于现状,缺乏进取精神,符合文意。符合文意。因此,选择D选项。
A. 张某说:”我一天没见到儿子就会发疯”
B. 李某连哄带骗让感冒的女儿吃下感冒药
C. 刘某从小学到大学期间都住自己家里
D. 王某在女儿就读的大学附近租房陪读
解析:[解析]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是题。第二步,找关键信息。①特别需要别人依赖自己。②爱向别人提供别人不需要的关怀。③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关怀。④使别人不能独立。第三步,辨析选项。A项:张某一天没见到儿子会发疯,未体现“强迫儿子接受自己的关怀”并“使儿子不能独立”,不符合定义。B项:李某给女儿喂药是为了让女儿早日痊愈,提供的是女儿需要的关怀,不符合定义。C项:刘某住在自己家里,未体现有人“强迫刘某接受自己的关怀”并“使刘某不能独立”,不符合定义。D项:女儿已经成年,完全可以自己在大学生活,而王某在女儿大学附近陪读,说明王某“提供女儿不需要的关怀”,从而可能“使女儿不能独立”,符合定义。因此,选择D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