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制定年度样品计划,经业务部门副总裁汇报并取得审批后,提交AZCC审批
B、 定期向拟发送样品的医院发送书面《商业样品申请和发放声明函》,如医疗卫生机构无异议,方可发放商业样品至其临床科室
C、 为加强样品流向管控,AZ仓库及具有GSP资质的配送企业须进行药品追溯码扫码,明确样品出库最终送达的医院;签收须由医院的指定签收人本人签收
D、 须追踪医院科室发放记录,至少每半年或单批次样品发放完毕时,须向临床科室跟进获取《样品医生发放登记表》,加盖医院临床科室章或与其效力相等的医院章
答案:ABCD
A、 制定年度样品计划,经业务部门副总裁汇报并取得审批后,提交AZCC审批
B、 定期向拟发送样品的医院发送书面《商业样品申请和发放声明函》,如医疗卫生机构无异议,方可发放商业样品至其临床科室
C、 为加强样品流向管控,AZ仓库及具有GSP资质的配送企业须进行药品追溯码扫码,明确样品出库最终送达的医院;签收须由医院的指定签收人本人签收
D、 须追踪医院科室发放记录,至少每半年或单批次样品发放完毕时,须向临床科室跟进获取《样品医生发放登记表》,加盖医院临床科室章或与其效力相等的医院章
答案:ABCD
A. 销量扣减,奖金扣减
B. 返利扣减
C. 关闭渠道客户
D. 人员纪律处分
A. 针对可确定日期的第三方检测/筛查活动,在会议计划平台中上传相关日期地点并标注为检测筛查相关
B. 检测/筛查项目得到HCO授权,直接收集患者信息
C. 检测/筛查项目得到HCO授权,直接向HCP/患者推广该项目
A. 医药代表为获取销售提成,给予医院职工药品销售回扣,属于行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B. 医药代表通过医院职工收集医生的开药情况,属于非法统方行为。违反《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医药代表不得参与统计医生个人开具的药品处方数量。
C. 贿赂是指利用有价物品不正当地影响他人。“有价物品”包括现金、礼品、旅行、餐饮娱乐、折扣、工作机会和其它有价值的财物。
D. 贿赂风险存在于与任何业务相关者的交往中,对于医药行业来讲,仅限于HCP。
A. 小A常驻地为上海(一级城市),本月个人ICAR使用率为67%,个人ICAR使用率合格
B. 小B常驻地为北海(其他城市),本月个人ICAR使用率为36%,个人ICAR使用率不合格
C. 地区经理C常驻地为杭州(一级城市),本月团队ICAR使用率一级城市62%,其他城市33%,团队ICAR使用率不合格
D. 地区经理D常驻地为漳州(其他城市),本月团队ICAR使用率一级城市59%,其他城市41%,团队ICAR使用率合格
A. 公司鼓励员工使用IFAN
B. IFAN外卖配送地址为私人地址或不恰当地址违反《RDPAC行业行为准则》及《阿斯利康中国关于“诚信交往全球政策”及相关“全球标准”的财务限额》的规定
C. 与HCP的互动交流活动,若使用IFAN叫外卖,配送地址必须为合适的互动交流地点(如医院/会议场所等)
A. 尊重第三方项目的独立性,禁止干预第三方项目中讲者/参会人员/会议讲题或内容/参与机构/执行方等的选择
B. 外部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支持声誉良好的HCO进而改善健康促进科学发展以整体提升医疗卫生系统的服务水平,为非推广性质,因此不得利用外部资助项目来不当影响医生处方或其他商业决策,或为之提供奖励
C. 遵守AZ及HCO的政策要求,坚决抵制任何弄虚作假、舞弊欺诈、贪污贿赂的行为,例如虚构活动或提供虚假材料、通过第三方进行不恰当利益输送或谋取私利
A. 已经签订正式协议的AZ代理产品,销售/市场部均能申请和产品相关的会议;对应申请会议环节中可插入代理产品厂商主持的相应讲解介绍,并在议程中体现。对应代理产品厂商的会议材料,如PPT或视频,应遵循合同要求,判断是否需要事先获得AZ的NS审核
B. 代理产品原则上不应和AZ产品在同一个会议中进行推广/介绍。经过NS审批,AZ药品可以和代理药品在同一个会议中进行推广/介绍。严禁AZ产品/代理药品和代理的非药产品,如器械,诊疗等在同一个会议或同一份材料中进行推广/介绍
C. 自办会中插入代理产品环节的主要风险有:1.反垄断风险,如不同产品的捆绑销售风险;2.超适应症推广,如介绍尚未上市获批的诊断/检测产品
D. 可以推广经过公司恰当审批且已签署正式推广协议的产品或服务,合作备忘录(MOU)若经过签署,可以推广
A. 一线销售代表可以帮忙向参会的顾问发送会议邀请
B. 一线销售代表可以邀请HCP参加顾问委员会
C. 一线销售代表可以出于学习的目的,直接线上加入顾问委员会旁听
A. AZ员工在拜访医生时,医生主动问及该产品及其适应症相关的问题,AZ员工表示已将该问题转给医学部,由医学部回答。
B. AZ员工不能将该未获批产品的资料提供给中国大陆的医生。
C. AZ员工不得向医生介绍中介/转诊机构、香港的医院或医生;不得向香港的医疗机构或医生介绍大陆病人;也不得通过中介/转诊机构进行转介,甚至从中获利或帮助医生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