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设管理费
B. 建设单位管理费
C. 建筑安装工程费
D. 基本预备费
解析:解析:建设单位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管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根据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管理费中支出。
A. 分部工程承包合同
B. 工程总承包合同
C. 施工合同
D. 勘察设计合同
E.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解析:解析:工程总承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项目管理合同、监理合同及有关咨询服务合同等均是建设单位与参与项目实施各主体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文件。
A. 2
B. 3
C. 5
D. 6
解析:解析: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从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中扣除,费用超出保证金额的,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损失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但缺陷责任期(含延长部分)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A. 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B. 要约必须以缔结合同为目的
C. 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D. 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
解析:解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当符合如下规定: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也就是说,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必须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A. 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B.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要求五个以上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C.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D. 与邀请招标方式相比,公开招标的优点节约了招标费用、缩短了招标时间
解析:解析: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A选项错。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B选项错。与公开招标方式相比,邀请招标的优点是不发布招标公告,不进行资格预审,简化了招标程序,因而节约了招标费用、缩短了招标时间。D选项错。
A. 施工计划成本实际降低额
B. 项目施工成本降低额
C. 目标总成本降低额
D. 项目施工成本降低率
E. 施工责任目标成本实际降低率
解析:解析:1)企业的项目成本考核指标:项目施工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2)项目经理部可控责任成本考核指标:①项目经理责任目标总成本降低额和降低率;②施工责任目标成实降低额和降低率:③施工计划成本实际降低额和降低率。
A. 初步设计
B. 施工现场测定资料、试验资料和统计资料
C. 资金筹措方式
D. 类似工程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
解析:解析:一般来说,设计概算编制依据主要包括(1)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建设和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2)相关文件和费用资料,包括:1)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设备清单和材料表等。2)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国家或省、市、自治区现行的建筑设计概算定额(综合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现行的安装设计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类似工程概预算及技术经济指标4)建设工程所在地区的人工工资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价格,标准设备和非标准设备价格资料,现行的设备原价及运杂费率,各类造价信息和指数。5)国家或省、市、自治区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企业管理费等有关费用标准。工程所在地区的土地征购、房屋拆迁、青苗补偿等费用和价格资料。6)资金筹措方式或资金来源。)正常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常规施工方案。8)项目涉及的有关文件、合同、协议等。
A. 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B. 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C.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协议书→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D.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协议书→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合同通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
解析:解析: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①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如果有);③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④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⑨其他合同文件。
A. 核准制
B. 责任制
C. 审批制
D. 备案制
解析:解析: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不再进行投资决策性质的审批,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1)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2)备案制。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A.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
B.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C.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D.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
E.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解析:解析: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