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7
B. 10
C. 14
D. 28
解析:解析:《施工合同条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当工程师要求对工程量进行计量时,应提前通知承包商代表,承包商应派员及时协助工程师进行测量并提供工程师所要求的详细资料。如果承包商不同意工程量测量记录,应通知工程师并说明记录中不准确之处,工程师应予以确认或修改。如果承包商在被要求对测量记录进行审查后14天内未向工程师发出此类通知,则视为记录准确予以认可。如果承包商未能派人到场(则工程师的记录应视为准确关予认可。
A. 5
B. 8
C. 10
D. 15
A. 时间目标
B. 成本目标
C. 资源目标
D. 时间-资源目标
E. 时间-成本目标
解析:解析:确定网络计划目标。一般可分为三类:①时间目标,即工期目标。②时间-资源目标,通常会考虑“资源有限,工期最短”目标,即在资源供应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寻求工期最短的计划安排;或者考虑“工期固定,资源均衡”目标,即在工期固定前提下,寻求资源需用量尽可能均衡的计划安排。③时间-成本目标,即在限定工期条件下寻求最低总成本或寻求最低总成本时的工期安排。
A. 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B. 负责本专业隐蔽工程和分项工程验收
C. 组织编写监理日志
D.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E. 验收分部工程
解析:解析: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A. 调整项目管理工作流程组织
B. 采用工程网络计划技术
C. 改进施工方法
D. 选择高效的施工机具
E. 调整项目管理任务分工
解析:解析:A、E属于组织措施。
A. 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
B. 项目经理责任制应是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
C. 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委托项目经理,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
D. 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技术负责人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按相关约定在岗履职,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全面管理
解析:解析:项目管理责任制度。项目管理责任制度应作为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项目经理责任制应是项目管理责任制度的核心内容。建设工程项目各实施主体和参与方应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度,明确项目管理组织和人员分工,建立各方相互协调的管理机制。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书面授权委托项目经理,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应取得相应资格,并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范围、期限和内容,履行管理职责,并按相关约定在岗履职,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及全面管理。
A. 特种作业人员应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B.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年复审1次
C. 特种作业人员业绩良好者可随时将复审时间延长至每3年1次
D.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前应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
解析:解析:B项错误,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C项错误,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
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D项错误,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A. 工程勘察设计
B. 工程施工
C. 工程竣工验收
D. 工程投资决策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是根据投资决策阶段已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水平,通过工程勘察、设计使其具体化。工程设计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工艺是否先进、经济是否合理、设备是否配套、结构是否可靠等,都将决定着工程建成后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因此,勘察设计阶段是影响工程质量的决定性阶段。
A. 建筑高度不大于 27m 的住宅
B. 建筑高度不大于 24m 的公共建筑
C. 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单层公共建筑
D. 建筑高度大于 24m 的非单层公共建筑
A. 发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B. 就分包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
C. 分包人可直接致电发包人或工程师
D. 分包否同价款与总承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存在连带关系
解析:解析: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监理人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